貓吃貓11隻屍骸黏滿地 官警緝拿狠心女飼主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29歲彭姓女子搬家,將14隻貓咪遺棄於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租屋處,二房東與動保處人員前查看時,發現其中11隻活活餓死,只剩貓屍甚至長蛆或剩下上半身,3隻活貓奄奄一息,現場有「貓吃貓」的駭人跡象,動物保護處4日將全案移送大同分局偵辦,將傳喚該女子說明,若確定虐待動物致死,動保處最高開罰50萬元,並得公布其姓名。

北市動物保護處2日上午11時接獲曾姓房東通報,自家出租公寓女房客積欠房租搬離,卻留下14隻貓,長期失聯,請求動保處協助,曾姓房東與2位動物保護檢查員及2位動物救援隊隊員前往查看,一進入屋內,才發現早已人去樓空,留下的是滿地滿屍且惡臭撲鼻,甚至出現「貓吃貓」慘況,有11隻貓死亡超過一個月,其中8隻剩下骸骨、一隻全屍乾枯、一隻下半身被啃光,只剩上半身,另有一隻貓屍長蛆,殘破的貓屍有遭啃食痕跡,存活的3隻貓咪奄奄一息。

動保處、警方鎖定29歲彭姓女子

大同分局2日晚間派員到場協助,初步調查,租屋的29歲彭姓女子籍設新北市新店區,去年6月向二房東租下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出租公寓3樓居住,今年6月起沒繳房租,悄悄搬離,二房東找不到人,但聽見裡面有貓的叫聲,於是通報台北市動保處,才發現這起嚴重虐待動物的慘案。

據參與處理的動保員描述,當時一進屋內臭味立即撲鼻,客廳、餐廳遍布貓屍及糞便、蒼蠅等,死亡的貓咪約有5隻有被啃咬致肢體分離狀態,因血水滲流,屍塊黏在地上,動保人員花了兩小時才處理完。僅存的3隻貓咪經由獸醫檢查後發現削瘦、貧血且有大量跳蚤寄生,目前由動保處獸醫師治療中。目前動保處動保員已將屍貓帶回冰存,全案移送大同警分局偵辦。

此棄養已達嚴重虐待動物,北市動保處表示:如民眾飼養動物中遇到任何困難,可以向民間動保團體或動保處請求協助,若發現正在受苦之動物,除第一時間透過1999或87913064-65通報動保處及當地派出所外,以即時伸出援手,拯救動物免於受虐及痛苦,更呼籲該14隻貓原飼主彭姓女房客能盡快主動到案說明,協助辦案,北市動保處與警察局將全力緝兇。

▼台北市驚見貓吃貓,動物保護處與警方聯手緝拿狠心飼主。(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虐待傷害動物 最高判刑1年、罰款50萬元

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同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同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第2項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三、違反第六條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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