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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憤殺人

快訊/弟為保護爸媽打死啃老哥 檢罕見用「義憤殺人」6萬交保

台中市東區昨晚發生一起命案,游姓男子看不慣哥哥長期啃老,昨晚又向家中兩老討3000、5000元花用,游弟身為家中經濟支柱,一時氣憤持球棒重擊哥哥,結果失手將人打死。稍早游男被移送台中地檢署後,檢方認為游男基於義憤,依「義憤殺人罪嫌」命他6萬元交保,相當罕見。

瘋砍女友60刀竟辯「義憤殺人」!家暴男無期徒刑定讞

新竹縣男子林璟暉對同居女友家暴動粗,竟連日撥打上百通電話騷擾女友。2020年間他帶刀到女友工作地點談判,見女友無意復合,林男瘋砍60刀殺害女友,犯後他自殘獲救,還狡辯說女友揚言對他家人不利,所以他吞了170顆安眠藥,最後「義憤殺人」。最高法院審理後,14日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情敵當面性侵女友「女兒全目擊」 他飛車衝撞9刀殘殺

台南61歲黃永茂不滿林姓情敵騷擾女友,2017年先駕車撞倒男方,再狂刺9刀殺人逃逸。不過檢警透露,黃永茂之所以下重手,是因為林姓情敵在女方女兒面前性侵涂女。法院一審認定黃男是義憤殺人,判最低刑期15年,讓受害家屬悲憤不已。但高院二審時不認同,改判無期徒刑,今年6月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返家驚見女友床戰舊愛 他殺死情敵前「抽菸2分鐘」多判7年徒刑

新竹縣謝姓男子2016年晚間返回家中,竟當場撞見女友與前男友在床上激戰。謝男與情敵口角,雙方動刀大打出手,謝男持刀刺死對方。一審將他重判13年,二審改輕判有期徒刑5年10月,更審又重判13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

不滿長期被家暴 孝子利剪刺殺父親獲減刑7年半定讞

屏東男子陳振惟,不滿父親長期對母親家暴,2016年間與父親爭吵後,持利剪殺害父親。一二審均認定陳男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但自首又情堪憫恕,2度減刑後,將他輕判7年6月。陳男認為自己應該構成刑責更輕的「義憤殺人」罪,上訴第三審,但最高法院不採信,11日駁回上訴定讞。

撞見女友與舊愛在家激戰 綠帽男殺死情敵再遭重判

新竹縣41歲的謝姓男子,去年晚間返回家中,竟當場撞見女友與前男友在床上激戰。謝男與情敵口角,雙方動刀大打出手,謝男持刀刺死對方。一審依殺人罪將他重判13年,二審改輕判5年10月,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18日又改種判他有期徒刑13年。可上訴。

撞見女友與舊愛激戰 綠帽男殺死情敵二審獲輕判

新竹縣41歲的謝姓男子,去年晚間返回家中,竟當場撞見女友與前男友在床上激戰。謝男與情敵口角,雙方動刀大打出手,謝男持刀刺死對方。一審依殺人罪將他重判13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改認定他犯下「義憤殺人罪」,輕判有期徒刑5年10月。可上訴。

目睹女友激戰小王!他捅死對方辯「義憤殺人」 法官打臉重判13年

新竹一名40歲謝姓男子回家時,發現賈姓女友和杜姓前男友激戰,竟持刀刺向對方,導致杜男送醫不治;謝男和辯護律師認為案件符合「義憤殺人」,但合議庭認為,賈女並合法妻子,因此沒有「配偶忠誠義務」,不符合義憤殺人的要件,依殺人罪重判謝男13年徒刑。

撞見繼母跟小王半裸激吻 兒子抓狂殺人判緩刑

宜蘭一名陳姓男子撞見黃姓繼母上身赤裸,與黃姓小王在暗巷擁吻,氣得拿刀朝黃男身上猛刺,造成他腹部開放性傷口、小腸穿孔等傷害。法官審理後認為,子女看到父母與他人曖昧,都會產生無可容忍的憤怒,一審依義憤殺人未遂罪判決2年6個月,高等法院再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婦自家後巷幽會小王「赤裸上身擁吻」 兒見狀暴怒捅人

宜蘭縣蘇澳鎮20歲陳姓男子從小被38歲黃姓繼母養大,感情很好,卻在2013年8月撞見她與50歲黃姓男子偷情,一陣莫名火上來就抄起棍棒衝上打人,甚至拾起尖刀將黃男捅到肚破腸流,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宜蘭地院法官考量陳男自首、沒有前科,日前依義憤殺人未遂罪,輕判他2年6月徒刑。

用義憤殺人脫罪?張彥文稱女友劈腿才犯案 檢要查通聯

新北市砍殺女友案的兇手劉男,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還得賠償928萬。但同樣是砍殺女友的台大「宅王」張彥文,案件偵辦至今,不但多次指控是幼教師女友劈腿在先,還企圖利用「義憤殺人罪」來減輕罪責,讓被害家屬無法原諒,連死者前男友也氣得出面大罵「亂講」。現在檢方要調女方的通聯,釐清真相。

父為亡兒刺駕駛 兩大關鍵義憤殺人罪難成立

新北市陳姓男子因17歲兒子無照騎車遭1部闖紅燈的轎車撞死,涉嫌在醫院持刀刺傷轎車駕駛,檢察官不以義憤殺人罪起訴,而是選擇殺人未遂罪,其中有兩個關鍵因素,義憤殺人罪要成立,首先要殺人的當下要在第一現場,第二要有一個足夠引起公憤的義憤理由,但陳父兩個要件都不成立,所以不算是義憤殺人罪。

兒遭撞死 父揮刀刺傷駕駛不算「義憤殺人」

新北市1名陳姓少年今年3月底無照騎機車上學被1部闖紅燈的轎車撞死,陳父趕到醫院看到肇事的周姓駕駛,情緒非常悲痛,拿起抽雪茄用彈簧刀將周男刺傷;檢方認為,周姓駕駛在當時沒有不義行為,認定陳父不算是義憤殺人未遂,改用刑責比較重的殺人未遂罪將他起訴,陳父說,檢方根本不懂他心中的痛。

張彥文怕死朝義憤殺人脫罪 律師:他不是臨時起意

狠心把前女友殺死的凶嫌張彥文,面對警方問訊時態度異常冷靜,強調他不想殺人,會買刀是想要自殘,但懷疑女方劈腿,一氣之下才會動手,律師認為他意圖脫罪想把預謀殺人導向成義憤殺人,殺人罪最重可被判處死刑,但義憤殺人只要服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兩者刑度差很大,張嫌才會不斷找理由為自己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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