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小學狼師蹂躪120女童!逼拍性愛片引誘汽旅性侵 法官判決出爐

▲▼南韓一名變態狼師誘導女童拍攝性剝削影像。(示意圖,非當事人/CFP)

▲南韓一名變態狼師誘導女童拍攝性剝削影像。(示意圖,非當事人/CFP)

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一名變態小學狼師透過社群網路刻意接近國小、國中少女,不僅誘使她們拍下裸露身體的「性剝削」影片,甚至還將年僅13歲的女童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其持有的性愛影像高達近2000件,受害女童與少女高達120多人,規模僅次於N號房事件,被二審法官重判18年徒刑。

根據《韓聯社》,水原高等法院刑事1部於12日進行二審判決,法官申淑憙(신숙희)針對該名被以製作散播性剝削影像、類強姦未成年人等罪嫌起訴的變態狼師A某,一改一審合併15年徒刑的判決,加重判處18年徒刑,同時需接受8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對外公開個人資料長達10年、10年內禁止其在兒童與身障人士相關機構就業。

A某從2012年起在首爾某國小擔任教師,2015至2021年他透過社群網路結識多名10多歲的少女,他向少女們傳送訊息、要求她們拍攝性剝削影像,並指示被害少女將性剝削影像回傳。

2020年秋季,A某更將一名拍攝性剝削影像時結識的13歲少女,帶至汽車旅館性侵。

調查發現,A某的外接硬碟存放高達1910件的少女性剝削影像,總計共有120多名國小女童與國中少女受害,規模僅次於N號房、博士房事件。

針對一審判決,A某提出上訴,然而在二審卻又被加重判決18年。對此法官怒批,「被告雖身為國小教師,卻透過社群軟體刻意接近被害女童與青少年,在累積一定交情後指示被害人拍攝性剝削影像,還持有這些影像,甚至還曾性侵年引13歲的被害人,從手法來看,其罪行相當惡劣。」

法官表示,「這多達120多名的被害人,不是國中生、不然就是國小生。扣除N號房、博士房,我看很難有其他犯罪的惡劣程度能夠超越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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