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揪小三COS皇帝貴妃 樂園臉書「幫曬恩愛」成偷腥鐵證

▲▼人夫與小三前往麗寶樂園扮成皇帝貴妃,照片被園方分享至臉書。(圖/翻攝自麗寶樂園密室逃脫臉書)

▲人夫與小三前往麗寶樂園扮成皇帝貴妃,照片被園方分享至臉書。(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翻攝自麗寶樂園密室逃脫臉書)

記者黃資真/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人夫結婚15年後,開始半夜無故離家、手機定位關閉,妻子擔心是外遇,壓力大到出現突發性失聰,沒想到丈夫偷腥竟是事實,她發現丈夫手機不僅有他與小三的床照,到台中麗寶玩還Cosplay成皇帝貴妃,恩愛照被放在樂園臉書首頁。法院理後認定妻子的配偶權被侵害,判人夫與小三須賠償30萬元。

妻子小芬(化名)控訴,與丈夫阿明(化名)結婚15年至今,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阿明卻從去年2月開始,會無故離家、手機定位關閉、變更手機密碼等異常舉止,小芬擔心阿明出軌,身心蒙受莫大壓力,從3月下旬出現突發性失聰之症狀,不得已須住院治療。

沒想到小芬住院期間,突然接到名下汽車ETC扣款訊息,打電話詢問阿明,阿明稱是因客戶借錢,所以開車到雲林拜訪,實際上是南下高雄與小三開房約會。

後來阿明另外申請新門號辦第2支手機,小芬卻發現丈夫新的LINE帳號背景,竟是小三的照片,才發現阿明早就出軌多時,手機裡竟還有兩人裸著上半身的多張床照,以及他們前往台中麗寶遊玩,拍攝身穿清裝龍袍與貴妃旗袍之扮裝照片,被放在官方臉書首頁。

事情曝光後,阿明與小三仍持續傳送鹹濕對話,包括「我比較想處理你」、「你說要怎樣處理我先說」、「X死你」,阿明還問對方:「如果我離了你會過來嗎?」小三回:「會啊但是你不會離啊」、「重點是你吧,你自己沒決心在試幾次都一樣。」

某日阿明幽會結束後返家,小芬質問對方「到底想怎樣」,阿明竟提議小芬也對外發展「二人各玩各的」,小芬因此對兩人求償50萬。

阿明反駁,小芬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兩人發生過性行為,且他們在遊樂園的照片並未踰越一般男女交往之行為,而床照是小芬侵害其隱私所取得之證物,故無證據能力。

法官指出,妨害他人婚姻權益之行為,都會以隱秘方式進行,對於被害人舉證極為不利,當隱私權與被害人的訴訟權有衝突時,應視一定程度作調整,認定小芬證據之取得不違反比例原則。

審視兩人在遊樂園的照片,面帶笑容露肩相互擁抱、臉頰緊貼,足認舉動已經形同戀人,顯已逾越一般男女之正當社交禮儀。且阿明與小芬去年6月17日協議離婚登記後,隨即於今年3月10日結婚,5月12日產下一子,如此迅速結婚有違常理,與聲稱只是朋友的辯詞有矛盾,判決阿明與小三侵害配偶權,須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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