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老闆殺輔大女埋屍 「非最嚴重犯罪」二審仍免死

▲殺害女大生埋屍,徵信社老闆黃文進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徵信社老闆黃文進涉嫌對陳姓女大生騙財騙色,2013年設局殺人埋屍, 去年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台中高分院20日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就讀輔大的陳姓女學從前年4月開始沒到學校,家人跟她聯繫不上,去年2月才證實她已經遇害。嫌犯黃文進(40歲)已婚、從事徵信業,因貪圖陳女房產,借機接近陳女,2人發展為男女關係。

黃嫌先後以投資等理由從陳女身上騙得數百萬元,女方後來要求歸還款項,他竟萌殺機。警方調查,前年4月27日,黃嫌在台中大坑將女學生殺害,事後將屍體載到望高寮和大坑情人橋尋找埋屍地點,疑似因為土太硬,隔天下午選定台中烏日的旱溪岸邊掩埋。

台中地院去年10月判黃嫌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黃殺害陳女的手段,與2013年蘇祿軍殺害大馬警察,以砍頭、剉腦、挖眼、剖肚取腸等殘酷之手法相較,「非屬最嚴重犯罪」,尚無與世隔離之必要,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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