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千支滅火器不能滅火 台鐵員工詐領50多萬公款

▲不肖廠商以「舊藥裝新瓶」等手法改造4千多支滅火器。(圖/本報資料照/《ETtoday東森新聞雲》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鐵日前傳出滅火器採購弊案,廠商以「舊藥裝新瓶」、「舊瓶貼新標籤」等手法改造4千多支滅火器,而台鐵員工驗收時明知數量不實還配合辦理核銷,共同詐領50多萬公款。法務部廉政署30日依偽造文書、貪污等罪嫌,將涉案的9名人員、廠商帶回究辦。

廉政署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姓廠商在民國99年11月時以400多萬的價格,標下台鐵「100、101 年度各型滅火器整備」800多萬的採購案,之後甚至以「舊藥裝新瓶」、「舊瓶貼新標籤」等手法,竄改、為填驗收單,「受害」的滅火器數量高達4千多支。

▲台鐵員工涉嫌詐領50多萬公款。(圖/台鐵提供)

然而,台鐵林姓科員與鄧姓工友明知滅火器數量不實,仍配合辦理核銷請款單,導致台鐵主計處計算錯誤,兩人共同詐領50多萬公款。消防局強調,乾粉滅火器如果沒有定期換藥,不只會降低效能,甚至會滅不了火。

廉政署會同新北地檢署等相關人員,同步搜索公務員、廠商的辦公室及住家,並約談10為證人到案說明,訊後依偽造文書、貪污、詐術圍標等罪嫌,將涉案的9名人員送辦,並持續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其他人員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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