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76號解釋文,內政部於17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辦法,增訂未來建築物因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需於鄰地空地增設停車空間時,鄰地所有權人得提供附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且主管機關應發給定有相應期限的變更使用執照,以合理保障人民處分財產的權利。
2022-02-17 16:48台北永康街有70年歷史的餐廳「高記」日前接獲市府單位來函,指出2、3樓不得作為商業使用,並在19日開出24萬罰單,同時也表示若再不改善將「斷水斷電」,以致業者掛出「結束營業倒數中」。對此,建管處21日表示,由於合法化成本甚高,業者雖經建管處歷經7次連續處罰,迄今仍未改善。
2020-08-21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