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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法

移民法修法上路友善居留權 外配離婚可留台照顧未成年子女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從2024年1月1日修正施行放寬居留規定,增訂在台合法居留之外籍配偶,離婚後照顧在台設有戶籍未成年子女且有撫育事實者,於子女成年後,還是可以繼續居留,以兼顧家庭團聚權。 修法後施行的第1天,越配小美(化名)趕到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順利辦理送件申請,一圓留台照顧女兒之夢。小美於多年前以依親配偶名義在台居留,離婚後小美帶著未成年女兒返回越南並撫養長大,女兒於當地寄讀國小及國中,欲繼續升學時,卻因女兒無越南國籍,在越南當地無法進入正式高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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