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製藥紅麴「軟毛青黴酸」毒性高 食藥署:不算罕見

▲▼小林製藥,紅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小林製藥紅麴驗出軟毛青黴酸。(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關於小林製藥紅麴保健品中驗出的不明物質,日本厚生勞動省今(29)日證實為「軟毛青黴酸(プベルル酸,puberuic acid)」是青黴菌中衍生而出的天然化合物。國內方面,食藥署說明,目前台灣沒有這個風險,產品也都已經要求業者下架,也因為是青黴素的一種,過去曾在實驗室看過「不算罕見」,但沒有在紅麴上做過檢驗,這部分會再和日本聯繫並與專家研究。

對於小林製藥紅麴保健品驗出軟毛青黴酸,食藥署今(29)日晚間說明,2家國內輸入業者有輸入日本小林製薬紅麴原料紀錄,食藥署已會同衛生局查核並責由業者辦理回收。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受訪時說,目前對於「軟毛青梅酸」的情況仍在了解中,因為是青黴素的一種,毒性較高並未當作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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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富提到,目前看起來應是製程受汙染,不過國內的紅麴產品以往並沒有發現這樣的問題。他說明,因為這類產品有這樣的危害性,會再和日本通聯,確認產品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防治措施或產品監測等,以建立相關監測系統。

林金富表示,由於軟毛青黴酸是青黴素的一種,只是目前尚未在紅麴做過,檢驗基質不同,過去雖然有在其他地方看過「不算罕見」但仍要再進一步了解。他說,台灣目前沒有風險產品,也已經要求業者下架,「台灣現在產品風險是極低。」

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倘有使用或販售日本小林製薬之紅麴相關原料或產品,應停止使用、販售及自主下架,並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責令業者完成自主通報,倘經衛生局查察,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未通報者,可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說明,消費者買到含有日本小林製薬紅麴原料產品,如有疑義,可撥打食安專線1919或消保專線1950洽詢。消費者如食用日本小林製薬紅麴所製相關產品後發生身體不適,可至食藥署「全國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通報http://qms.fda.gov.tw/tcbw/index.jsp 或撥打專線電話(02)23210594進行通報,案件於受理後將進行相關評估分析食用產品與非預期反應的相關性。此外,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亦可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協助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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