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收留小姑閨密...3寶爸竟讓她懷孕 家中激戰還辯:我是小老婆

▲小三,外遇,偷吃,妹子,正妹,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雲林一名正宮收留小姑的閨蜜入住家中,不料閨蜜也是丈夫的小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正宮孕期時,好心讓小姑的閨蜜小香(化名)住進家中,殊不知小香早就搞上自己的丈夫,借住期間更大方和她丈夫在摩鐵、臥室內滾床,甚至還懷孕墮胎,遭正宮發現後告上法院,求償百萬。小香在審理時辯稱,她是正宮和全家都認可的二房,但法官不採信,依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可上訴。

正宮表示,當時她懷著第三胎,和丈夫正處於幸福之際,因聽到小香的婚姻和經濟都出問題,希望能借住她家,她見小香無處可去,於心不忍而答應,而後雖然看到小香在家和丈夫往來密切,但她並沒想太多,還和丈夫一起陪小香出遊散心,希望小香能走出離婚的陰霾,並讓小香遷入戶籍。

正宮說,有天小香突然說要搬走,原因竟是和人夫日久生情,現在分手了才要搬家。那時她剛生產完,雖然錯愕又憤怒,但丈夫辯稱和小三只是「單純交往、只有心理上之陪伴」,她也就相信了,又考量丈夫有精神疾病,因小三的陪伴讓他病情減緩,所以並未提告,不料去年9月她收到小三對丈夫向法院聲請的保護令,驚覺兩人並不單純,而是在家、摩鐵發生多次性行為,小香甚至受孕墮胎,讓她得知後大受打擊。

正宮發現,丈夫和小香除了互道「我愛你」之外,還因為小三私處感染,討論「你要一陣子不能用了」、「為什麼一陣子不能用(張貼保險套之照片)」、「你不准給我射裡面了啦」、「那就洗乾淨、好啦、知道了」等對話,她一想到小三在她與丈夫共眠的床上,和丈夫激戰纏綿,就忍不住崩潰落淚,提告對小香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辯稱她是小姑的工作同事,經小姑積極引薦給人夫認識,進而熟識交往,一直到住進人夫家時才發現人夫已婚,包含人夫的父母、妻子、小孩通通住在一起,而人夫一家將她定位為二房、小老婆,她就這樣住了半年,正宮都沒有任何異議,還和她相處愉快,而後她發現人夫經常使用交友軟體和陌生女子調情,爭吵後才決定分手搬離,遭人夫以激進方式逼她復合,於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三指出,她搬家後,正宮還傳訊挽回她說「我希望妳好好再三考慮,我不希望他孤家寡人一個…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精神狀況都是需要有人照顧陪伴!而妳是最適合的」、「交友軟體是我叫他去試試看的,…妳離開家裡我又不能陪伴他,所以我一直叫他去下載找人聊天不會無聊」、「我知道妳愛他,我知道他愛妳,我也愛他所以才選擇做出決定!」,最後因人夫軟硬兼施,她都不願意復合,人夫才和正宮共謀提告。

法官審理認為,根據正宮的訊息,不能證明正宮當時知道兩人有性關係,也無證據顯示正宮及其家人將小香當成人夫的小老婆,且小香跟人夫發生婚外情後,經正宮同意入住家中,正宮發現兩人曖昧後選擇退讓、成全,導致正宮身心受創,小香須賠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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