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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相機欲變賣露餡遭逮 南警獲報通知失主領回 

▲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據報循線查獲王姓男子涉嫌侵占遺失物,全案警詢後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據報循線查獲王姓男子涉嫌侵占遺失物,全案警詢後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3月1日接到相機行老闆詢問,店內有民眾欲變賣相機,因有疑問詢問安平燈區近期是否有民眾遺失相機,經警方查找相關報案紀錄,發現確有失主曾前往其他分局報案,警方循線追查出王姓男子涉嫌侵占遺失物,全案警詢後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失主在2月22日晚間前來安平賞燈,因整理隨身物品時,不慎將相機放在會場石椅上忘記帶回,等到回家後才發現相機遺失,因而在2月25日時前往他分局報案。

▲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據報循線查獲王姓男子涉嫌侵占遺失物,全案警詢後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而相機行老闆則是因62歲王嫌前來相機行賣相機時,因所欲出售的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且賣家通常會取回記憶卡,但過程中店家發現王嫌不熟悉相機操作使用,也不知悉相機的資訊和來歷,因而起疑並向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詢問。

育平派出所獲報後,以相機相關各項特徵,及相機內最後照片拍攝時間點等資訊縮小範圍,查詢報案紀錄比對,發現失主曾至其他分局報案,因而通知失主前來領回。四分局長曹儒林表示,員警見微知著,縝密破案值得嘉許,也呼籲民眾拾獲遺失物應送交派出所,切勿意圖據為己有以免有觸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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