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業神鬼女會計投資失利欠債 A走公司2147萬還暗槓老闆307萬

▲▼             。(示意圖/CFP)

▲洪姓女會計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款項2454萬餘元。(示意圖/CFP)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科技公司洪姓女會計,因投資失利欠下大筆債務,竟對自己公司動上歪腦筋,洪女利用職務之便,變造取款條金額溢領款項,還盜用老闆印章向銀行借款,共侵占公司和老闆私人款項金額高達2454萬餘元,台中地院今(19)日判刑3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女受雇於台中市西屯區一間科技有限公司,擔任會計,負責公司出納、會計業務,並處理公司蕭姓負責人交辦的銀行匯款、繳款事務。

不過洪女因自己投資失利,背負龐大債務,從2013年起至2018年3月間,陸續利用老闆指示她去銀行提領款項的機會,將老闆提供的取款憑條變造,增加金額,全數匯入自己申設的銀行帳戶中;為避免被發現,她再將老闆指定的金額匯到公司帳戶,而多出來的錢,她留作己用。

上述部分,檢、院查出洪女自公司帳戶共匯款5167萬9406元到自己帳戶,然而她僅將3020萬843元匯回公司帳戶,共侵占2147萬8563元。

此外,洪女為避免公司帳戶款項虧空情形曝光,她擅自盜用老闆的印章,偽造借款支用書,又向銀行借貸200萬元匯入公司帳戶。

她還在2017年1月、3月及12月間,利用老闆委託她去銀行提領私人帳戶的180萬元、100萬元、212萬9220元時,侵占其中的85萬元、9萬0401元、212萬9220元,共計306萬9621元。

時至2021年,蕭姓老闆發現公司款項出問題,查出洪女涉有重嫌,蕭委由律師向警方提告,檢方依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嫌將她起訴。

法官審酌,洪女利用擔任會計的機會,侵占公司款項供己花用,雖犯後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公司、負責人達成和解,也沒賠償損失,依偽造文書、業務侵占2罪,分別判刑3年2月、1年4月,應執行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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