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同居小三10年!臨終前「想給她名分」 元配氣炸提告

▲▼老師,教授。(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張姓教授與張女同居10多年,直到他癌末住院,元配才知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吳佩蓁/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張姓大學教授與趙姓妻子結婚結縭32年,育有1子,但他多年來卻以需要專注研究為由,獨自住在學校宿舍,直到2020年張教授罹患癌症晚期住院,家人才知道他早與另一名張姓女博士同居10年,且已立好遺囑要將遺產贈與張女,讓元配氣炸怒向張女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張女確實侵害趙女配偶權,但趙女之請求權已逾時效,因此駁回趙女訴訟。

判決指出,趙女主張,她婚後辛苦輔佐丈夫成為大學教授,為了不讓丈夫分心,她單獨養育兒子多年,而丈夫則以專注研究為由,獨自住在學校宿舍,沒想到2021年她卻收到丈夫的email表示要與她離婚,詢問小姑才知道原來老公早已外遇多年,且與張女同居生活長達10年,張教授罹癌後,曾向妹妹表明要給張女一個名分,甚至在2020年還將名下不動產持分移轉登記給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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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教授癌末時,曾向妹妹表示想給張女一個名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趙女主張,2020年張教授因病住院,張女在未告知張家人的情況下,擅自將張男送至台北榮民總醫院就醫,處理其醫療費用、信用卡費用與房租繳納,並提領張男名下郵局存款,還聲稱張男每月願意支付10萬元給她,總總行為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因此向張女求償100萬元。

張女則辯稱,趙女和張教授已分居20多年,感情早已破裂,她是在2007年認識張男,雖然兩人從2012年開始同居,但始終未發生性關係,因此她自認並未侵害趙女配偶權,張男現已去世,如今提起訴訟,也無法修復兩人婚姻關係,且趙女求償金額過高。

法院審理後,勘驗趙女2023年寄給張女父母的信函,趙女在信中提及「自從2020年7月我先生因晚期癌症住院,我本人及我先生的家族親人才知道張女士的存在,以及她與我先生的不倫關係,原來我先生欺騙家人因需專注研究必須住學校宿舍是一個謊言,他們那時坦承住在一起已經長達10多年。自2020年7月我先生住院開始,張小姐即開始吵著要名分,要求給她生活保障...」等語,認為趙女2020年已知張男與張女婚外情,但她卻於2023年5月才提起本訴訟,已逾2年時效期間,因此判決駁回趙女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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