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對戰吞敗怪豬隊友 他罵7字出氣代價至少1萬5

▲▼電腦,網路,上網,網路成癮,平板,電玩,電動,線上遊戲。(圖/翻攝自pixabay)

▲玩線上遊戲對戰太投入,臭罵別人的虛擬角色出氣,結果在現實世界被揪出本尊索賠。(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張姓男子玩線上遊戲組隊廝殺,怪罪鄭姓男子是敗戰豬隊友,在遊戲公頻臭罵對方「廢物」等語,鄭男報案揪出張男提告,張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8千元,再被鄭男求償42萬元,張男喊窮賠不起,嫌一審判他須賠1萬5000元過高,上訴求打折,台北地院二審認為張男不該亂罵人,駁回他的上訴確定。

本案源於20幾歲的張男2022年5月玩線上槍戰遊戲,隨機組隊熬夜對戰到凌晨,但屢次吞敗讓他光火,認為鄭姓男子玩的遊戲角色是豬隊友,氣得在遊戲公頻打字大罵對方「廢物」、「范建(意指犯賤)」、「基八毛」等粗話,惹惱鄭男報案向遊戲公司調取資料,揪出張男提告。

張男五專肄業在電腦公司當送貨員、兼差跑白牌車載客,他到案沒狡辯從虛擬遊戲角色認不出鄭男真實身分,而是聲稱當時發洩情緒,不是故意侮辱鄭男。刑案一審法官認為張男僅因遊戲小事就大庭廣眾幹譙,判他罰金新台幣8千元,上訴二審北院審理中。

鄭男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主張遭張男公然辱罵而蒙受精神痛苦,且這款遊戲涵蓋中港澳與部分東南亞國家,上線對戰的網友都看得見,更讓他承受極大精神壓力,要求張男賠償精神慰撫15萬元,外加在遊戲涵蓋區域登報回復名譽所預計費用27萬元,合計42萬元。

求償案一審法官指張男謾罵鄭男的畫面有截圖為證,可是登報未必會被這款遊戲的玩家看見,也不見得有助於鄭男後續的遊戲體驗,駁回鄭男要求登報的主張,至於精神慰撫金的多寡,法官斟酌鄭男大學畢業從事殯葬相關行業,月薪約6萬元,張男名下無財產,判張男須賠1萬5000元。

張男上訴自稱在當保全員、喊窮賠不起,認為1萬5000元過高,請法官考量他案情輕微能打折。求償案二審法官查出張男在刑案自承月收入約2萬4千元,不是沒錢,且不該為小事亂罵人,造成受辱的鄭男精神痛苦,據此駁回張男上訴、判賠1萬5000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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