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陸人「來台跳機」被送回大馬 陸委會:沒申請合法入境證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詹志宏。(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詹志宏。(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3名中國大陸公民1月3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來台轉機,卻在桃園機場「跳機」,請求台灣協助他們轉往美國尋求庇護。3人已於2月1日被移民署送回馬來西亞,陸委會發言人詹志宏解釋,3人沒有申請合法入境證,所以依照現行法令及一般國際慣例,將人平安送回原出發地。

▼桃園機場。(圖/記者彭懷玉攝)

▲桃園機場,桃園國際機場,中秋連假前人潮,機場。(圖/記者彭懷玉攝)

中國大陸異議人士陳思明2023年9月22日從泰國搭機來台,滯留在桃園機場,盼能前往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歷經10多天的滯留,陳思明最後順利從桃園搭機抵達加拿大溫哥華,目前已經取得政治庇護。同樣是尋求庇護,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3人卻被送回原出發地,引起各界不少質疑。

對此,陸委會發言人詹志宏表示,全世界各國的機場都一樣,只要沒有合法的入境簽證,都不會放這些旅客入境,不管是陳思明,還是這3人(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都沒有合法的入境證。

詹志宏進一步指出,陳思明的情況也與這3人不同,他在抵達台灣之前,就已經與加拿大接觸過,我方聯繫過第三國後也確認有相關程序正在進行中,因此給予協助,但同樣沒有放他入境。

詹志宏強調,這3人沒有像陳思明一樣有先進行安排,所以依照一般國際慣例還有現有法令,將他們平安地送回原出發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