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弒母案」主嫌執行死刑 律師安排會見被告知:不用來了

▲大陸「弒母案」主嫌吳謝宇31日執行死刑。(圖/翻攝央視新聞)

▲大陸「弒母案」主嫌吳謝宇31日執行死刑。(圖/翻攝央視新聞,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2015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弒母案」,法院判決主嫌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經覆核裁定,核准吳謝宇死刑。就在三審定讞前,吳謝宇的委託律師鄭曉靜持續上訴要求撤回死刑。就鄭曉靜今(31)日向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聯繫要求安排會見吳謝宇時,看守所回覆稱,「上午8點吳謝宇已被法院帶走執行,不用來了。」

▲大陸「弒母案」主嫌吳謝宇31日執行死刑。(圖/翻攝央視新聞)

《央視》報導,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吳謝宇執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吳謝宇可以申請會見親屬,但吳謝宇未提出申請。

吳謝宇「弒母案」發生在2015年7月10日17時左右,他趁趁母親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猛擊母親多處致其死亡。吳謝宇行兇後,先是向親友隱瞞母親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母親陪他出國交流學習,向親友騙得144萬元(人民幣)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還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供其出行及隱匿身份。

福建高院維持一審對吳謝宇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雖然吳謝宇的委託律師鄭曉靜主張其在看守所裡的精神狀況比較穩定,求生慾望很強,希望能活著贖罪,但案經大陸最高院覆核,仍裁定核准吳謝宇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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