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起發光」被控捐款收據造假 宋逸民妻子陳維齡獲不起訴

▲▼宋逸民,陳維齡。(圖/翻攝自Facebook/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

▲宋逸民、陳維齡夫妻發起的藝起發光協會近年屢遭檢舉不法。(圖/翻攝FB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由宋逸民等藝人聯合發起的宗教團體「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去年爆發逃漏稅等多起風波,雖國稅局查無逃漏稅證據,但在藝起發光擔任員工的林姓攝影卻發現,自己遭冒名用印,在協會受贈的3張、共約10萬元收據上蓋章,控告宋逸民妻子、「師母」陳維齡涉嫌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2日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藝起發光在2023年初屢傳負面新聞,包括捲入藝人小甜甜(張可昀)與老公宋晉賢的離婚風波、被指逃漏稅、教友奉獻金與拿到的收據金額不符、教友疑遭虛報薪資所得等爭議。國稅局接到檢舉後展開調查,當年4月間就表示,因查無違法事證而結案,國稅局並表示,若檢舉人再提供相關事證,國稅局將再立案調查。

而原本在藝起發光工作的林姓男子,從2020年10月5日到2022年6月30日為止,在協會擔任攝影及剪輯工作,林男在協會遭查稅風波中,得知自己的私人印章,被蓋在協會收據的「財務長」欄內,前後3張收據,金額共約10萬元,因此委由律師提告。

挨告的陳維齡否認偽造私文書,因為協會沒有財務長,為了滿足收據上的「財務長」欄位,才經過林男授權後蓋章,且林男的章有時蓋在財務長欄、有時蓋在經手人欄。

檢察官為釐清事實,另外傳喚了曾參與電視劇演出的楊富江等3名協會員工,楊女等人證稱,剛進協會工作的時候,林男就提醒他們要刻印章,目的是蓋在奉獻收據上,「收據上有三個欄位,第一個是宋逸民,第二個是財務長」,他們也曾問過在一起工作的同仁,財務長、經手人2個欄位要改誰的章,林男說都可以。

檢察官調查,協會中從事相關業務的人都供稱,有人奉獻時,就在收據上填捐贈姓名、金額等,只是每個人做事方法不同,有人會一口氣把手中的收據都蓋完,有人是等確實收到奉獻才蓋收據,但都是最後交給陳維齡去處理。顯然蓋章方式是協會同仁約定,林男也有表示同意,無證據證明陳維齡偽造文書犯行,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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