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郭台銘連署賄選案!屏東議長周典論收押禁見 理由曝光

▲屏東地院庭長兼發言人王以齊說明法官裁准周典論羈押禁見理由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地院庭長兼發言人王以齊說明法官裁准周典論羈押禁見理由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連署書賄選案,屏東檢方指揮警調人員於25日搜索屏東縣議長周典論住處兼服務處後,將周典論、女兒周孟蓉帶回偵訊,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方法院今(26)日以上游資金來源尚待追查等理由,裁定將周典論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女兒周孟蓉50萬交保。

郭台銘為了參加2024總統大選展開全國連署,周典論曾表態支持,還傳出替郭台銘宴請地方里長,不料事後卻傳出地方人士以每份200元價格收購連署書。

屏東地檢署獲報指揮警調人偵辦,於10月26日查獲3人涉嫌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經聲押獲准後,循線查出潮州鎮長周品全涉案,於11月19日向法院聲押禁見周品全獲准,持續往上追查。

檢方本月25日指揮調查局人員搜索周典論住處及屏檢持續追查,結合案件事證後,再查出屏東縣議長周典論也涉案,隨即向屏東地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前往周典論住處及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周典論等相關人士帶回約談。法院26日凌晨裁定周典論羈押禁見、女兒50萬元交保。

周典論羈押禁見理由也曝光,屏東地院指出,被告周典論經法官訊問後,否認涉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犯行,並辯稱其所交付的資金是用於催促連署書數量的工作費,但有多位證人就被告交付之資金,係為特定人連署之用途等情證述在卷,並有其他扣案證據可以佐證,因此可以認為被告涉犯總統副總統舉罷免法第87條第1 項第2款犯罪之嫌疑重大。

又本件相關地點之監視錄影器畫面檔案已遭格式化,且提供本件資金之來源上游尚未到案,有事實認為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疑慮,因而有羈押之必要,所以裁定周品論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周孟蓉5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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