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因「排黑條款」不得參選 王家貞批違憲:我不希望成首位受害人

▲王家貞。(圖/記者屠惠剛攝)

▲王家貞。(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受《選罷法》「排黑條款」影響,因高報助理薪資被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7月並宣告緩刑2年定讞的國民黨台南市議員兼第5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恐失去參選資格。王家貞今(8日)批排黑條是違憲惡法,她不希望成為首位受害人;王也說,她不怕被檢視其緩刑的紀錄,但還是要尋求各方救濟,希望能轉變可能的結果。

立法院5月26日三讀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洗錢)或第15條(收受使用財源不明),以及《刑法》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詐欺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的宣告者,亦同。

王家貞因高報助理薪資被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7月並宣告緩刑2年,然王未在上訴期間提上訴,全案今年4月底宣告定讞,因此排黑條款,以致無法參選立委。

王家貞8日偕同藍委游毓蘭、國民黨智庫內政法制組召集人高思博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游毓蘭指出,草案在內政委員會時,她就質疑條文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的參政權,時任召委莊瑞雄也跟進,沒想到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在總召柯建銘堅持下,應該是借賴清德之力,最後《選罷法》第26條第9款等「排黑條款」,通通入列,更沒想到王家貞就成為該法第一個被害人。

王家貞表示,該法是違憲惡法,不符比例原則,今天她不希望成為首位受害人。她從很多管道得知可能被剝奪參政權時候,只有勇敢站出來,告訴大家這樣的違憲惡法,今天她可能是受害人,「明天您可能是受害人」。

王家貞舉例,今天她不小心撞到游毓蘭,若游認為是故意的,延伸產生官司,當官司終結,她因此獲罪緩刑3個月,但原本安排下月登記成為候選人,卻因沒有注意到自己不小心撞到某位朋友,竟然不能參選;以車禍為例,今天如果某甲產生車禍,無法和解,遭致上法院被判緩刑數月,她也不能參選。

王家貞說,當初這修法是為了更公義,真正遏止黑金、各種犯罪,然對於違背憲法,剝奪人民的參政權,絕對不是立院諸公在修法時的初衷。她不怕被檢視其緩刑的紀錄,但還是要尋求各方救濟,希望能轉變可能的結果,也為了未來所有可能因此遭違憲惡法傷害的鄉親,還給公義,還給該有的憲法保障的參政權。

話鋒一轉,王家貞提及,台南向來是民進黨予取予求的所在,沒有敢不敢,只有要不要。2018年為了保送綠色立委,西瓜都能當選 ,硬是在違反民意下,把台南東區一分為二,成了鄉親大家爭相傳誦,「原來西瓜果真能當選」。

王家貞說,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沒有不敢的事,只要符合權力獲取,繼續貪贓枉法,可以改變所有法律,包括追溯15年房屋稅,也是賴清德所造成的龐大民怨。

▼高思博(左起)、游毓蘭、王家貞。(圖/記者屠惠剛攝)

▼高思博(左起)、游毓蘭、王家貞。(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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