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腦癌亡!單親父「性侵13歲繼女」生男嬰 大馬重判22年鞭刑15下

▲桃園市一名狼父藉口女兒在外過夜,返家後竟在妻子面前強迫脫去衣褲檢查處女膜是否完整;甚至偷拍另一名女兒自慰等藉機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馬來西亞一名孟加拉籍狼父對13歲繼女性侵,導致對方懷孕。(示意圖,與本文無關/CFP)

記者張寧倢/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南部森美蘭州芙蓉市一名現年44歲的孟加拉籍男子,被指控在妻子罹患腦癌去世之後,性侵當時年僅13歲的繼女,導致她懷孕並產下男嬰,孩子經過DNA鑑定後確認了繼父獸行。更令人髮指的是,這名繼父不僅矢口否認,竟反控是繼女逼迫他發生性行為,最終法官重判男子22年有期徒刑與15下鞭刑。

根據中國報、南洋商報等外媒報導,現年44歲的巴布胡申被指控於2020年2月性侵當時年僅13歲的繼女多達4次,觸犯了馬來西亞刑事法典376B條文,此罪名可判處10年以上、3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與鞭笞。

令人氣憤的是,受害者生母2018年因罹癌病逝,巴布胡申作為繼父,本該在妻子過世之後扶養與照顧繼女,卻反而對她伸出狼爪,甚至導致繼女懷孕後產下一名男嬰。檢方表示,男嬰的DNA親子鑑定結果確認了與巴布胡申為親子關係,但巴布胡申在自我辯護的法庭環節中全盤否認犯行。

報導指出,巴布胡申辯稱案發當天自己外出前往柔佛州,自認是盡責的父親,沒有涉及性侵,反而「是繼女逼我的(發生性行為)」。他還說,如果真的有性侵,為什麼他帶繼女去診所看病時,她沒有揭露一切,村民和親戚們也沒人知情。他最後更以「還有另外4名孩子要養」為由,要求法庭釋放他。

檢方表示,假如受害人未懷孕,或是沒有被校方發現與揭發的話,被告絕對會繼續這類獸行,受害人不僅教育權受損,如今更被迫成為單親媽媽,因此向法官求處重刑。芙蓉市地方法庭法官15日宣布判處被告22年有期徒刑,同時鞭笞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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