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A走楊登魁猝逝所留上億投資 悠活曾忠信還錢仍判刑理由出爐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影視大亨楊登魁與墾丁悠活度假集團負責人曾忠信合夥成立「登信」公司、在基隆買地要蓋飯店,但楊2012年底猝逝,曾男接手4年未完成興建案,反被楊的藝人兒子楊宗憲發現他挪用約1億元資金給自己公司周轉,曾男被起訴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喊冤表示楊生前「概括授權」他運用資金,台北地院審結,認定曾男使「登信」暴露於被倒債的極大風險,但挪用後有還錢、沒據為己有,改依背信罪判刑2年,可上訴。

曾忠信從證券、建築業起家,轉型投資旅遊休閒事業致富,在屏東打造悠活麗緻度假村,曾是墾丁知名旅宿據點,曾男另以悠活集團投資高檔Villa、溫泉旅館和農場,被業界尊稱「曾老師」。楊登魁雖有黑道背景,但一路打拚成為台灣演藝圈橫跨影、歌、視三界的媒體大亨,捧紅豬哥亮、大小S等多位藝人,深受黑道與演藝圈敬重。

楊登魁生前與曾忠信合開許多公司,其中2011年8月成立的「登信」開發公司,集資1.5億元在基隆買地、計劃興建國際觀光飯店,公司名稱各取2人名字其中1字,代表十分重視這件投資案,原由楊擔任登信董事長,楊2012年12月17日和朋友聚餐頭痛送醫,被診斷為腦中風住院急救14天,同月31日辭世,享壽74歲。

楊登魁驟逝使登信興建飯店進度停擺,曾忠信隔年(2013年)1月接任董事長仍無法克服,原始股東因而更迭,曾男2016年12月將登信交棒給楊的藝人兒子楊宗憲,被查出他任內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擅自挪用登信約1億元資金給自己名下其他公司周轉,有些甚至匯入曾男帳戶,且均無擔保品,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去年(2022年)3月起訴曾男涉犯業務侵占罪嫌。

曾忠信不認罪,堅稱楊登魁生前和他合開多家公司,股東高度重疊、人力相互支援,例如登信沒聘僱員工,靠其他公司職員處理業務,屬於關係企業,楊信任他、借重他興建與經營飯店的豐富經驗,概括授權他決策營運與運用資金,他基於「商業判斷」做調度,確實沒先徵得股東和董事同意,也沒擔保品,但他遵守楊生前要求「資金使用要安全」,且有付利息並已還款,沒造成登信任何損失。

曾忠信並辯稱,楊登魁過世後,楊家要求將楊生前投資都變現退出,若一次結清可能造成資金斷鏈、危及各公司營運,他很努力張羅資金、尋找金主入股,花了5年才結清楊的股權、把錢退給楊家,期間有些資金就是分批從登信借支。

法官審理指出,《公司法》禁止將公司資金借給股東或其他個人,除非有法定例外情形,以確保公司不會被掏空,本案曾男向登信借貸的公司,多半和登信無業務往來,曾男公司請知名導演吳念真團隊拍廣告,也是挪用登信資金墊付費用,但當時登信買地已花1.1億餘元,剩餘資金不到4000萬元。

法官指證人證稱,曾忠信一人決策調度資金,但何時還款卻抱持「反正有錢的時候就還,沒有說要多久還」、「本來不知道什麼時候有收入可以還錢」,登信當時推動建案正是燒錢階段,曾男挪用剩餘資金目的跟登信營運全然無關,卻使登信暴露在被倒債的極大風險中,楊生前即使有授權曾男,也已因楊過世而失效,「商業判斷」更不是曾男免責藉口。

不過法官考量曾忠信本案挪用公款,均如實記載於傳票與會計帳冊,並有借有還,顯無據為己有的意圖,加上檢方起訴款項中,有些確實是業務往來所須支付的顧問等費用,因此改依法定刑最重為5年徒刑的背信罪論處,背信罪不因還錢就免責,加上曾男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法官判他2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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