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杯上路7個月「僅3成民眾用過」 環團建議提供價差誘因

▲綠色和平呼籲提供循環杯價差優惠,提供民眾使用誘因。(圖/綠色和平)

▲綠色和平呼籲提供循環杯價差優惠,提供民眾使用誘因。(圖/綠色和平)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為從源頭減少飲料杯廢棄物,從今年元旦起,環保署要求指定連鎖店家須提供循環杯服務,新制上路7個月,綠色和平今(15日)發布「循環杯民眾認知以及使用經驗調查報告」,發現有逾9成民眾聽過循環杯,但僅3成使用過;而使用最大障礙是「衛生疑慮」、「沒有價差誘因」。

綠色和平調查指出,有96%受訪者都聽過循環杯服務,但真正有使用經驗者僅佔31%;而尚未使用、不願繼續使用循環杯者,前三大原因為衛生疑慮(72%)、已有自備杯沒有循環杯需求(52%)、沒有價差缺乏誘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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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並指出,對於「循環杯」及「提升重複使用」達到減塑、減廢的政策,民眾多抱持正面態度,有高達85%受訪支持循環杯政策;超過76%認為當循環杯和一次性飲料杯有價差時,會增加使用意願。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徐聖惠表示,調查揭露民眾大致滿意循環杯的服務,但如何吸引更多民眾願意嘗試使用更是關鍵,建議政府加強宣傳、消弭民眾衛生疑慮,並明訂循環杯與一次性飲料杯間的價差,國際上也有類似的案例,例如荷蘭規定從今年7月開始,針對一次性塑膠杯以及部分食品容器收費,且業者必須提供可重複使用的容器。

根據環保署從今年1月至6月統計,目前共有15個連鎖超商與速食店,全台合計約有1844家門市提供循環杯服務,半年共借出循環杯逾10.3萬杯;為加強消費者使用循環杯信心與提升循環杯自主衛生安全管理,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設立「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透過清洗流程揭露,定期檢驗,使消費者放心借用循環杯。

環保署指出,為鼓勵業者加強推廣,今年5月3日訂定「循環杯借用服務業者營運補助要點」,除個人借用外,並鼓勵推廣機關及團體辦理會議、訓練、活動進行大量借用,依業者推動循環杯借用數給予補助。後續也將與各縣市環保局推廣大型運動賽事活動全面使用循環杯,藉此擴大使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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