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大生遭嗆「阿姨」!提告慘敗反認證是瘋婆 法官曝原因

▲▼看護上網買手機竟收到玩具。(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女大生遭另名女大生嗆稱「阿姨」,提告卻慘敗。(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一名女大生小芬(化名)在他人臉書文章下留言嘲笑另名女大生小雪(化名)是「21歲阿姨」,小雪不滿私訊反嗆「母親節快樂」,小芬又在DCARD發文罵其瘋婆,小雪氣炸提告。但法院認為瘋婆一詞屬於言論自由範圍內,不須以法律介入處罰,判小芬無罪。

全案源自於藝人許明杰在臉書發出的道歉貼文,當時小雪在底下留言,有路人回覆「別鬧了阿姨」,小芬接續幫腔「21歲的阿姨」,小雪不滿,私訊小芬傳送大便貼圖,問對方是否有生小孩,並稱呼媽媽、祝其母親節快樂。

小芬將此對話內容放到DCARD上稱「高科大這位瘋婆」,再度開闢戰場,小雪不滿受辱,報警提告,小芬遭以公然侮辱罪起訴。

法官認為「相罵無好話」,且生活中負面語意之詞類五花八門,粗鄙、低俗程度不一,不等於語句含有負面用詞,即構成公然侮辱,因此,被害人自應負有較大幅度之包容,容忍界限則依社會通念及國人之法律感情為斷。

小雪既然知悉小芬為年僅20歲女性,個人生育問題一般而言又與性行為、道德觀有高度連結,卻傳送上開訊息指小芬已育有子女,其感受到遭冒犯,屬於可理解範圍;雖小芬稱對方「瘋婆」確實含有貶抑他人做事不合常理之意思,既然是小雪先以不妥適的訊息,使其受到冒犯,因此並非無端謾罵,綜合上情,應屬於言論自由之範圍,判決小芬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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