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2罪合併」執行4年4月 法界:判很重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棄屍,橋頭法院將梁嫌判處死刑,本件家屬委託律師林瑞成指出,家屬對判決感到欣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性侵後殺人棄屍,兇嫌梁育誌殺人部分遭撤銷發回。(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底遭性侵殺害,並棄屍高雄阿蓮的山溝內,兇嫌梁育誌遭捕後,一二審均遭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撤銷殺人罪死刑部分發回更審,至於棄屍及強制性交未遂2罪則駁回上訴,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後,高雄高分院裁定4年4個月徒刑。

就讀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底晚間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遭擄走,並被性侵勒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30歲兇嫌梁育誌落網後坦承犯行,並遭到羈押。

案件爆發後,震驚社會,警方深入追查,發現本案發生前,同校另名女同學在案發前1個月,也遭梁男摀住口鼻,差點被拖走;但因被害人極力反抗呼救,梁男未能得逞而逃逸。

▼梁育誌死刑判決遭撤銷。(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棄屍,橋頭法院將梁嫌判處死刑,本件家屬委託律師林瑞成指出,家屬對判決感到欣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對梁男提起公訴,一二審均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遭判處死刑,但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認為事實調查仍有不足,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最高法院則認為判決並無違誤,這部分則駁回上訴,維持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案件恰巧又由當初承辦命案的法官受理,因此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

不過,根據過往數罪併罰的判例,該案最輕至少2年10月以上,最多則不能超過4年10月,通常會是2年10月再加幾個月,這次案件裁定4年4月徒刑,算是很重,相當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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