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契約近3成不合格 消保處:租賃期間出包影響最大

▲▼消保處查核包租代管契約,近3成不合格,其中租賃期間出包對房客影響最大。照片人物與本事件無關(圖/記者季相儒攝)

▲消保處查核包租代管契約,發現近3成不合格,其中租賃期間出包對房客影響最大。(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包租代管」是國家為實現居住正義所採行的重要住宅政策。為了解現況,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全國25家業者所使用50份住宅轉租契約書進行查核,今(11日)公布結果,發現契約內容不合格率達29.2%,其中針對房屋修繕部分違規26項次最多,但影響最大則是「租賃期間」問題,提醒民眾租屋前先檢視合法轉租證明文件。

為了解包租業對「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遵循狀況,行政院消保處在今年4、5月間,辦理「112年度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查核」,針對佔率較高25家包租業者進行查核,並在今天公布主要違規項目及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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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查核包租代管契約,近3成不合格,其中租賃期間出包對房客影響最大。(圖/記者許敏溶攝)

▲消保處公布查核包租代管契約狀況,發現近3成不合格,其中租賃期間出包對房客影響最大。(圖/記者許敏溶攝)

消保處諮議陳世元表示,總計查核50份轉租契約書,每份契約書均查核「租賃期間、修繕、提前終止契約」等15項目,共查核750項次,共有219項次不符規定,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達29.2%,不合格內容散見在32份契約書中。後續28份契約已經改正完畢,其餘4份因消費者認為契約內容不影響其權益,故未配合修正。

在這次查核中,房屋修繕部分違規、不利於承租人各26項次最多,陳世元舉例說明,契約中限制承租人不得自行修繕,否則修繕費用,由承租房客自行負擔,這樣不符規定,因為包租業者如故意不修,變成房客得承擔,原則上承租人可催告要修繕,若不修繕,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求償還修繕費用。

不過,陳世元指出,對承租的房客來說,影響最大是「租賃期間」問題,這次個案中,就發現包租契約截止日到今年8月1日,但房客簽訂的轉租契約卻到8月20日,換言之,房客可能在8月2日就被要求搬家。

▲▼消保處查核包租代管契約,近3成不合格,其中租賃期間出包對房客影響最大。(圖/記者許敏溶攝)

▲消保處提醒民眾,簽訂租屋契約要注意包租契約時間,以免租約還沒到就被要求搬家。(圖/記者許敏溶翻攝)

陳世元提醒民眾,簽訂租賃契約前,要先看清楚包租業者是否有合法轉租的證明文件,同時也要注意上述狀況,轉租契約的租賃期間,不得超過包租契約租賃期間,以免租約還沒到期,就被要求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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