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對《願榮光歸香港》批出禁制令 香港法院:本就屬於刑事罪行

▲▼香港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就任 首次在「五星國徽」下宣誓。(圖/路透社)

▲香港立法會。(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律政司上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傳播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建強28日頒布書面判詞,拒絕批出禁制令,強調禁令針對的行為本就屬於刑事罪行。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禁令針對的行為本已屬刑事罪行,在香港穩健的法律制度下,律政司無法說服禁令有何實際用途。

判詞中也提到,在執法方面而言,禁令會與現行刑事法例有所衝突,包括國安法。

香港律政司的代表先前開庭時曾指出,《願榮光歸香港》有其強大的效果,能做到煽動叛亂、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沒有歌詞、只有旋律都能達到同樣效果,能激起別人的情緒。」

律政司的代表提到,不少人可能覺得只是一首歌無傷大雅,但事實是可以透過歌曲做到危害國家的意圖,禁制令是希望禁止無知的市民做出有關行為。

律政司的代表還說,法庭曾發出有關機場、港鐵的禁制令,均沒有指名道姓,仍見到批出禁制令後有明顯的效果。

以「法庭之友」身份陳辭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說,可能有不少市民不會留意禁制令是否獲批,對此漠不關心。

陳樂信進一步指出,《香港國安法》都有涵蓋類似行為,批出禁制令沒有事實基礎,「發布禁制令可能會出現欲蓋彌彰的情況,出現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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