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也要停讓!民怨炸鍋 警方:1原則不罰汽車

▲▼交通新制30日正式上路。(圖/臉書《TCPB局長室》)

▲警方宣導行人闖紅燈仍要停讓。(圖/臉書《TCPB局長室》)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今 (30日)多項交通新制上路,汽車不讓行人且間隔未達3公尺以上,重罰6千元、記點3點、道安講習3小時。警方宣導,行人闖紅燈仍要停讓,被稱「帝王條款」,民怨炸鍋批「紅綠燈可以不用了」、「行車地獄」。警方表示,若行人闖紅燈,汽車急停未保持3公尺不會開罰,會罰行人,但若肇事,雙方都要開罰。

汽車不讓行人加重罰6千元今起上路,機車不讓行人則維持罰1200元,為讓汽機車清楚停讓行人規定,台中市警局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也特別製作易懂圖表提醒,包含什麼標準構成開罰、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停讓原則,其中「行人闖紅燈仍需停讓」引發熱議,被稱「帝王條款」,警方提醒,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但行人未按規定因而出車禍,仍須負擔部分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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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立委游毓蘭國會辦公室今年1月5日、2月23日及3月16日曾召開協調會,要求從嚴訂定執法標準,朝「轉彎車行近人行道,不論有無行人,均應暫停且讓行人優先通行」原則保障行人安全,請內政部警政署與交通部會商重新檢討執法標準。

▲車輛不禮讓行人新制拍板上路,警方呼籲駕駛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受罰。(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汽車不禮讓行人重罰6千元今上路,警方呼籲駕駛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受罰。(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警政署事後向交通部提出建議全面停讓,另也研擬其他執法較寬鬆方案,最後警政署和交通部開會後敲定採全面停讓,引爆民怨,交通部長王國材出面滅火喊卡,事後拍板維持3公尺停讓距離的取締標準,未料警方宣導闖紅燈也要停讓,又再度引發民怨炸鍋。

不少網友留言:「紅綠燈可以不用了」、「行人天堂了,可以無視號誌」、「行車地獄」、「不懂為何行人闖紅燈也要讓,矯枉過正」、「乾脆馬路只准行人通行就好了,什麼鬼東西啊」、「以後行人不用浪費時間等紅綠燈了,直接走所有車會停下來」、「鼓勵人民違法哦,穿越雙黃線、跨越分隔島、走上國道,車子都要讓」、「一堆三寶放心闖紅燈了,畢竟是法律保障他們的」。

▲▼汽機車距行人3公尺不禮讓罰6000(約三塊枕木寬度)             。(圖/新北市交大提供)

▲汽機車停讓行人需距離行人3公尺,約三塊枕木寬度。(圖/新北市交大提供)

對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說明,即便行人闖紅燈,車輛仍須停讓,總不能撞上去,但若汽車緊急剎車後,與行人間未保持3公尺距離,原則上將不會對汽車開罰6千元,另會對闖紅燈或違規穿越馬路行人開罰500元;不過若行人闖紅燈,汽機車沒停讓且直接撞上,導致肇事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將對車輛和行人雙方都開罰,且雙方都要負擔肇事責任。

交通部則回應,行人闖紅燈,汽機車第一時間當然不能撞上去,應該要停讓,但並不會因未保持3公尺距離被開罰,警方也會對闖紅燈違規行人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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