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私大減免學雜費3.5萬「未排富遭質疑」 教長:考量「教育平權」

▲▼教育部長潘文忠與高教司長朱俊彰、國教署長彭富源一起宣布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圖/記者許敏溶攝)

▲ 教育部長潘文忠(中)宣布政院通過教育平權1+3方案。(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教育平權1+3方案」,方案主軸為定額減免私立大專院學雜費每年3.5萬元,但該方案卻沒有排富條款,引發外界質疑,教育部長潘文忠今接受聯訪時表示,主要基於「教育平權」理念出發,拉近公私立大專學雜費差距,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也讓學生更適性選擇校系,同時也加碼協助弱勢與所得不足的學生。

行政院今天拍板通過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以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為主軸,並搭配減免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高中職全面免學費、精進就學貸款等三項方案,這個「教育平權1+3方案」,預計明年2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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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忠今天下午在教育部公開說明「1+3方案」,但媒體質疑私大學雜費減免沒有「排富條款」,潘文忠表示,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也曾有排富,但在今年初取消,就是以「教育平權」思考,這次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政策出發點就是「教育平權」,希望接受教育時,避免考量家庭等因素而有差別待遇。

潘文忠進一步說明,針對弱勢、所得不足的學生,教育部也加碼協助,例如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下,就讀私校除定額減免3.5萬元,還可減免2萬元,等於一年可減免5.5萬元,家庭年所得在70到90萬元之間,過去無減免學費,明年2月起,每年可減免5萬元。

面對私校減免學雜費,可能對部分國立大學招生產生影響,潘文忠也建議,國立大學應發展特色,教育部也會透過高教深耕計畫,持續協助和引導大學,希望學生能「擇其所愛」,大學也能發展自己的特色和強項。

▲▼教育部宣布補助私校3.5萬元,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宣布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包括學貸精進措施。(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宣布補助私校3.5萬元,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圖/教育部提供)

至於定額減免學雜費,是否會擴及私立大學研究所,潘文忠指出,當初綜合評估,目前階段,定額減免學雜費對象,優先鎖定大專校院學士階段,以及五專後二年為主,若就讀研究所,則可參與教師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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