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6歲嫩模拍辣照!攝影師「幫剃X毛」伸舌噁侵 她崩潰就醫

▲性感,妹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林姓攝影師以「影響照片效果」為由,對2名外拍模特強剃陰毛,並用手指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林姓攝影師邀約2名女子到旅館拍攝大尺度性感照,卻以要求作品美觀為由、強壓對方拿刮鬍刀幫剃陰毛,並以舌頭、手指性侵數次,害得其中1名16歲嫩模事後崩潰看精神科,向醫師傾吐恐怖遭遇才揭發案情。林男挨告辯稱本來就與嫩模有曖昧,但法官不採信,一審依強制性交罪2罪,處5年6月徒刑;上訴高等法院,撤銷改依1罪判處3年8月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過去在臉書自稱攝影師,2020年4、5月間分別與2名年輕女子(1人成年、1人16歲)相約拍攝大尺度性感照片,過程中卻都以對方陰毛沒有剃乾淨,會影響拍照效果為由,主動拿刮鬍刀要幫忙剃除,2女勉強答應,林男又藉口害怕弄傷她們,表示要用女生的體液潤滑,不顧抵抗以手指、舌頭性侵得逞。

林男挨告之後,坦承的確曾與2女前往旅館拍攝照片,尺度、剃毛的事情都有徵得同意,其中16歲模特還有與他親嘴,「我們有曖昧情愫,親嘴也有經過她同意」,指稱因為事後經濟狀況不佳,沒有辦法依嫩模要求買Cosplay的衣服當生日禮物,對方才因此翻臉。

不過,2女接受偵查時,都表示林男提出剃毛要求時,她們都有明確表達「我覺得不舒服、請不要這樣」。此外,林男在事發之後,曾傳訊息向其中1人道歉,並說出「對妳真的很抱歉,不會有下次,妳願意原諒我嗎?應該沒有下次」等話。

一審法官認為,林男利用邀約拍照片的機會侵害2女,造成2女身心受創,考量他未獲得受害人諒解,也沒有提出賠償,犯後仍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罪共2罪,合併應執行刑期5年6個月。

林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後,認定16歲嫩模給林男的訊息沒有任何情愫,且對方不斷強調「自己有男友」,事後壓力大到看精神科,侵害事實明確;至於另一名女子的部分,由於說法有疑慮,並無其他補強證據,改判無罪;綜合上述考量,法官撤銷前審,依1條強制性交罪,處林男有期徒刑3年8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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