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樓下喝酒遭前同事侵犯!她這支也被摸走 看監視器崩潰大哭

▲▼喝醉,酒醉,撿屍。(圖/pakutaso)

▲男同事見小花酒醉,不僅摸走她手機、還強壓她的頭逼口交,男同事挨告後下場慘了。(示意圖/pakutaso)

記者蔡怡萍/桃園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與前同事小花(化名)喝酒敘舊,小花因放鬆戒心不小心喝醉,陳男見狀卻偷偷將她的手機放進自己口袋,還脫下褲子將自己下體塞進她的嘴巴,事後小花報警提告,陳男辯稱他是好意想幫小花保管手機,而且自己當時也喝醉、根本硬不起來,但法官不相信他的辯詞,依竊盜、強制未遂、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8月,其中8個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陳男與小花曾是同事,2021年5月2日凌晨,2人約在小花社區樓下喝酒敘舊,雙方因許久未見,一喝就喝到清晨6點,陳男見小花已醉到神智不清,竟心生歹念,趁抱頭蹲在地上的小花不注意,從她包包中摸走蘋果手機放進口袋。

隨後,陳男又趁機亂摸小花身體,想強拖小花回他家,小花以僅存的意識奮力抵抗,陳男不死心、直接在中庭花圃脫掉褲子,抓著小花的頭將下體放入她口中,陳男被小花推開後,就帶著小花手機離開現場。

小花酒意退去,發現手機不翼而飛,向社區警衛室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男的惡行,氣憤報警處理,過程中她激動大哭,回想起模糊中陳男對她說「跟他回家才還她手機」,她當場拒絕,陳就不顧她酒醉想嘔吐、不斷問「可以碰妳的胸部嗎?」,並將異物侵入她口中。

陳男解釋,當天看小花很醉、才攙扶她並將她的手機放自己口袋保管,後來回去時忘記還給小花;並坦承的確有脫下褲子想讓小花口交,但他自己也喝醉了、無法成功勃起,所以只能算乘機性交未遂。

法官檢視監視器影像,陳男順手牽羊、拉扯壓頭的行為都被拍了下來,認為陳男利用小花喝醉酒、不顧前為同事與朋友的關係,竊取她的財物,並且強逼她一起回家,還趁機進行猥褻行為,審酌已將手機還給小花、給付賠償金調解完畢,惟犯後至今仍對犯行避重就輕,依竊盜罪、強制未遂罪處8個月、可易科罰金;乘機性交罪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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