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假胎位不正」助詐6738萬 禾馨林思宏「一句話」拒認罪

▲▼禾馨醫療集團婦產科醫師兼營運長林思宏因涉詐保案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禾馨醫療集團婦產科醫師兼營運長林思宏(中)因涉詐保案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在知名婦產科禾馨醫療集團擔任醫師兼營運長的林思宏,因日前酒駕被逮今被起訴,林男先前另被起訴涉以不實的「胎位不正」證明,2年助80名產婦剖腹生產詐保6738萬餘元,今正好到台北地院出庭,他公開道歉不該酒駕,但對詐保案一概不認罪,強調可比對留存的產檢超音波照片佐證診斷屬實,關鍵在於商業保險與健保理賠「胎位不正」的標準不同,但診所收費不受影響,無須做假。

林思宏(43歲)被控與集團內另4位知名婦產科醫師,涉從2019年起不實開立「胎位不正」的診斷證明、配合修改收據名目,助剖腹生產的產婦申請商業保險理賠,保險公司認為禾馨醫療集團接生的「胎位不正」比例過高,提出檢舉。

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發動5次搜索約談,認定2年內至少80名產婦藉由林男等人協助,向17家保險公司詐保共6738萬餘元,去年(2022年)8月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林男與醫師、護理師、診所行政人員、保險業務員及產婦共109人,另有3人認罪獲緩起訴處分。

北院今上午首批傳訊林思宏與同案被告醫師林冠宏、護理長、護理師共6人,林男6人均強調診斷書、護理紀錄與出院病歷摘要都據實填寫,至於收據名目是由產婦和保險業務員討論後,直接請診所行政人員配合修改,林思宏強調他認為這是「保險人跟被保險人合意」,診所僅幫忙「整併內容」,例如膠帶、棉貼片等耗材,可列為醫療費用或醫療雜支申請理賠。

▲▼禾馨醫療集團婦產科醫師兼營運長林思宏因涉詐保案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禾馨醫療集團婦產科醫師兼營運長林思宏出庭否認造假「胎位不正」助產婦詐保。(圖/記者黃哲民攝)

林思宏表示,檢方認為產婦剖腹生產若符合「胎位不正」,禾馨不申請健保給付卻出診斷證明給產婦申請商業保險理賠,就涉及詐保,但兩者理賠標準寬嚴與認定不同,健保最嚴格,僅給付「胎位不正」類型的其中1種,若是不可能通過健保審核的個案,禾馨自然不會去碰釘子。

林思宏強調,所有「胎位不正」的診斷都依據醫學專業認定,產婦每次到禾馨做產檢都留存超音波照片,比對就可佐證真假,但檢方偵辦時不採納。辯護律師補充指出,產婦剖腹生產若符合健保給付、自付額就減少,反之就要自掏腰包多付一點,禾馨的收費總額不會因此有差別,沒有造假的動機與行為。

同案被告醫師林冠宏說,他遇過產婦腹中胎兒是「臀位」而剖腹生產,但健保審核認定是「自願剖腹生產」而不給付,若依檢方起訴邏輯,這位產婦申請商業保險理賠可能構成詐保,所以判斷個案時,不應以健保是否給付,做為保險公司是否理賠的條件。

同案被告護理長應訊疑因過度緊張,結結巴巴講完一大段,經旁人提醒,才發現是保險公司質疑禾馨護理紀錄的正確性,而不是她以為的禾馨申請健保給付承辦人,不料她又加了一句「我其實搞不太清楚是誰質疑」,法官忍不住詫異「誰當面提出質疑,妳怎會不清楚,難道那個人是寫黑函?」

林思宏等人請求法官准許做鑑定,以證明每件「胎位不正」的診斷都屬實,另希望傳訊產婦作證,法官認為人數眾多,一一到庭非常耗時,也會影響被告的工作與生活,還須仔細斟酌必要性,林男6人的案情下次將在今年7月7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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