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1萬元騙傳播妹喝大杯!淫男闖紅燈迷姦判刑9年 賠償金額曝光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某日凌晨,在桃園市某區路旁發現女子醉倒路旁,競起淫念襲胸摸大腿,甚至欲脫其短褲性侵,女子驚醒後奮力抵抗掙扎,才未讓林男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傳播妹答應喝大杯想賺1萬元外快,遭惡劣男客下藥迷昏性侵失身。(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簡姓男子假裝跟坐檯陪酒的傳播妹打賭,若女方能喝光整桶啤酒就打賞1萬元,簡男卻趁女方離座上廁所空檔,涉在酒裡下藥迷昏女方,且不顧女方正值生理期仍「闖紅燈」性侵得逞,在旅館床上留下一灘血跡,簡男刑案一審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女方另對他求償精神慰撫,簡男依舊全盤否認,台北地院判他須賠80萬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前年3月23日,簡男和1位死黨凌晨2點多在北市1家KTV喝酒唱歌,聯繫傳播公司找2名傳播妹來助興,本案受害女子和1名女同事被通知到場陪唱2小時,當天上午5點多結束時,簡男留下受害人續鐘點說要一起吃牛肉麵,接著打開5、6瓶還沒開瓶的啤酒全倒進冰桶,打賭女方若能一口氣喝光,就給賞金1萬元。

女方陪唱2小時鐘點費共4700元,她自恃酒量想賺這筆外快,當場答應並先去上廁所,簡男涉趁機把含有氟硝西泮(即第三級毒品FM2)的藥物摻入酒裡,不斷搖晃冰桶謊稱「搖一搖氣泡比較少會比較醉」,再用筷子攪拌宣稱可消泡防脹氣,死黨不知簡男搞鬼,女方回座也沒起疑,仰頭喝完約1.5公升啤酒,將1萬元輕鬆入袋。

▲cheers,beer,啤酒,乾杯。(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傳播妹自信酒量可喝完1.5公升啤酒,沒想到酒裡被下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結果半個多小時後,女方就因藥力發作突然「斷電」,整個人癱倒在KTV門前叫不醒,簡男和死黨合力將女方扛上小黃前往旅館開房,簡男還出錢讓死黨去睡別間,他和女方同房性侵得逞。

女方當天下午3點多勉強清醒,赫見床單上一灘自己的經血,2男早已離開,女方全身乏力,聯繫傳播公司派人陪她報案驗傷,不但在體內發現男性DNA,竟還驗出俗稱「強暴藥丸」的FM2成分。

簡男被警方循線查獲,到案比對DNA無誤,他否認在酒裡下藥,不然他跟死黨也可能喝到,簡男並推稱女方在旅館房內親他抱他主動求歡,雙方情投意合上床,若他意圖性侵,會戴套避免留下證據,也不會讓死黨用真名登記入住。

刑案一審法官指簡男狡辯,旅館監視畫面顯示女方癱軟無意識,簡男借用行李推車想把女方推進房,女方卻一直滾落,2男也扛不動,最後簡男強拉女方的手拖行地板進房,女方當時不可能有力氣親吻擁抱簡男挑逗,且女方事後有失憶、暈眩與肌肉無力等症狀,符合FM2強力鎮靜的副作用。

一審據此認定簡男下藥性侵,惡性重大,到案不認罪且無悔意也沒和解賠償,造成受害人身心嚴重創傷與難以磨滅的陰影,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可上訴。簡男本案死黨經檢方偵辦認為不知情,已不起訴確定。

女方對簡男提起附帶民事求償精神慰撫80萬元,簡男依舊全盤否認,聲稱法官若認為他該賠,請考量他在押無收入來源且須扶養年邁母親,能酌減賠償金額,法官指簡男犯罪情節重大,判他應全額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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