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郭再欽密切合作的光電業者」 陳椒華:用清淤標案牟取1.3億

▲▼立法院 蘇貞昌提出新冠疫苗接種、整備、受害救濟等相關事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陳時中 陳椒華 3+11會議記錄相關。(圖/記者屠惠剛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台南88槍案牽涉光電利益,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16日)指光電業者蔡清旭除與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密切合作外,還利用政府曾文水庫清淤標案,違反契約轉由其他業者施作,從中牟取爆利高達1.3億元;此外,曾文水庫清淤時,連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被請到現場視察。

陳椒華16日以「曾文水庫清淤工程竟成掮客暴利標的」為題在臉書指出,她過去幾年一直追查台南學甲爐碴掩埋弊案,其中有兩個關鍵人物,一位是涉及台南88槍、台南市議長賄選案的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另外一位則是與郭再欽有密切合作的蔡清旭,而蔡清旭的宸峰工程公司,甚至就設在郭再欽的立德鑫公司內。

陳椒華說,在清查的過程中,她發現台灣橋頭地方法院於2022年有一份判決書,裡面直指蔡清旭利用政府水庫清淤標案,違反契約轉由其他業者施作,從中牟取爆利高達1.3億元。

陳椒華進一步說,2018年10月19日,蔡清旭擔任實際負責人的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簽訂勞務採購契約,以每噸65.5元代價,承包總清淤量510萬噸;同年12月5日,蔡清旭擔任實際負責人的宸峰工程公司,將清淤工程分別和晉立、晉昌、晉誠三家公司簽訂合約,每噸40元,總量為510萬噸。

陳椒華表示,也就是說,蔡清旭什麼都不用做,每清淤一噸,淨賺25.5元差價,510萬噸就是1.3億元。

「非常典型的利用政府標案,空手套白狼。而這樣的違法業者蔡清旭,不僅跟郭在欽交好,政商關係非常良好。」陳椒華指出,蔡清旭的曾文水庫清淤,連蘇貞昌也請到現場去視察;此外,蔡清旭的哥哥是蔡宗融,當蔡宗榮的太陽能發電廠啟用,總統蔡英文跟經濟部長王美花也都前往參加,「今天也在質詢台上得到王美花部長認識蔡宗融的答案」。

陳椒華說,今天她質詢王美花時,秀出水利署清淤成果報告書裡面的證據,一張張清淤紀錄照片,上面工作人員衣服上就寫著「晉誠工程」,但王美花僅消極地說會再去了解。

陳椒華質疑,為何一個不能轉包的工程,想分包就必須跟水利署書面申請的工作,為何就這樣大剌剌地有其他公司的人在現場施作?更不用說,台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建字第15號判決書寫得非常清楚,經濟部卻到今天以前都是閉著眼睛護航蔡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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