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滾上人夫狂寫性愛日記!正宮氣到摔下樓 向狐狸精索賠反而慘

▲人妻發現小三跟老公的性愛日記,找老公理論時,不慎摔下樓梯受傷住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人妻發現小三跟老公的性愛日記,找老公理論時,不慎摔下樓梯受傷住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翁子皓/新竹報導

一名女老師與一名吳姓人夫發生婚外情,還把兩人的「性愛日記」,送給人夫留戀。孰料許姓人妻發現日記後,氣得與老公起爭執,因此失足摔下樓梯住院,要求女老師支付20萬醫藥費,但對方遲遲不給,她於是傳簡訊恐嚇要公開性愛日記,卻遭對方提告。一審法官判人妻拘役30日,二審給予人妻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2020年2月間透過打羽球認識一名女老師,並與對方交往成男女朋友,他在同年8月27日與老婆協議離婚。然而,女老師在2021年4、5月間將記載自己與人夫親密行為、交往過程的私密日記,送給人夫,卻遭許女發現。

許女看過日記後,非常憤怒,於是找老公爭論,卻因情緒激動,不慎失足摔下樓梯,受傷住院,她認為這全是女老師的錯,在2021年8月21日與女老師聯繫,要求對方賠償20萬元醫藥費,但卻遲遲沒收到錢,於是在同年8月29至9月12日間,以簡訊恐嚇女老師,提到「我現在出發去你學校,你可以躲,我就把文件發給學校」、「事情鬧開上法院你得付出更多錢。還有職涯人品全毀」、「除了學校,我也會聯絡你公公」等語,還附上私密日記內文翻拍照片檔案,以此恐嚇女老師,結果遭不堪其擾的女老師報警。

法官認為,許女未能以理性態度溝通解決感情紛爭,或採取法律訴訟程序依法保障其權利,卻傳簡訊恐嚇女老師,造成對方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許女不服上訴,二審法官雖駁回上訴,但考量許女已與女老師達成和解,給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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