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電子腳鐐殺女移工 兇手打完頭說「我不知打她哪裏?」

▲▼桃園性侵假釋犯王鴻吉戴腳鐐殺害女移工,一審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桃園性侵假釋犯王鴻吉戴腳鐐殺害女移工,一審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越南籍吳姓失聯女移工2021年間在桃園濱海遭人殺害,疑似遭性侵,警方逮捕嫌犯王姓男子,發現他配戴電子腳鐐、仍在假釋監控期間,行蹤全被GPS紀錄卻還大膽行凶。法院審理時,王男竟說當天失去理智,已經「不知打哪裏?」,最高法院17日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王男有強盜罪、加重強制性交罪及殺人未遂罪等多項前科,最後遭判刑20年定讞,直到2020年8月間才因縮刑獲得假釋出獄,並配戴電子腳鐐監控。沒想到他出獄才1年,就又兇狠犯下本案。

王男在案發前先認識29歲的越南逃逸移工吳姓女子,案發在2021年7月間,2人相約由王男開車載吳女到新屋區永安漁港附近海邊遊玩。聊天散心時,2人因故發生爭執,吳女開始提到王男的性侵前科,讓王男情緒失控,抓起一旁的石頭,狂砸吳女頭、臉,導致吳女頭臉部外傷併顱骨、顏面骨粉碎性凹陷骨折,顱腦損傷,大量出血死亡,王男犯案後將屍體棄置在附近的防風林中,隨即逃逸。

一週後有人在防風林中發現屍體,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王男,這才發現王男還配戴著電子腳鐐,行程全遭監控,竟敢狠心犯案。王男遭羈押,並被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院二審審理期間,王男雖坦承攻擊對方,但否認具有殺人故意。檢方當庭質問他,死者傷勢全都集中在頭臉,不是「殺人故意」,不然是什麼?王男再辯說,當時已經氣到意志不清,根本沒想到後果,也「不知打哪裏?」但他希望法院給他公正的判決,不要一點機會都不給他。高院最後仍認定他具有殺人故意,成立殺人罪,還是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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