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圓鍬「爆頭30下」打死借住恩人!再判無期徒刑

▲▼桃園陳進祥三十鏟打爆借宿恩人頭。(圖/記者吳銘峯攝)

▲男子三十鏟打爆借宿恩人頭,二審仍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男子陳進祥,居無定所,友人謝姓男子好心收留他,讓出鐵皮屋給陳男居住。沒想到陳男竟在酒後與對方口角,憤而持圓鍬猛力揮擊對方頭部、臉部30多下,將對方打死。一審將陳男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仍判無期徒刑,記者詢問他是否上訴,陳男冷冷回應「不知道」。

現年63歲的陳男原本居無定所,2021年12月間,友人謝姓男子好心收留他,並讓出桃園大園區住家旁的鐵皮屋,讓陳男居住。不過陳男住沒多久,隔年1月12日下午4點多,2人在謝男家中喝酒,就因為小事起了口角。陳男抓起門口的圓鍬,攻擊謝男,最後猛力揮擊對方頭、臉部及身體30多下,導致謝男頭臉部及身體受有多處銳器傷。

謝男滿臉是血,陳男將他攙扶到鐵皮屋內。直到傍晚7點多,謝男妻子回家後,見到家中一片狼藉、滿地血跡,趕緊尋找丈夫,這才發現丈夫在一旁鐵皮屋內奄奄一息,報警送醫急救,謝男在1小時後就因創傷性軸突損傷及大量出血而死亡。檢警逮捕陳男,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酌陳男否認犯行,又下手凶殘,造成死者全身多達63處傷痕,又多所辯解、意圖卸責,言語仍歸咎被害人在飲酒時言談讓他不快,可見陳男並無面對司法的深刻反省及悔悟之心,因此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法院二審15日宣判,駁回上訴,仍將陳男重判無期徒刑。陳男還押時,記者詢問他是否上訴,但陳男不願理會,冷冷回應「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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