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3萬求床上運動遭拒 KTV下藥硬上...她「斷電式昏迷」送醫

▲男子在KTV中迷姦女網友,遭法官重判。(示意圖/pixabay)

▲男子在KTV中迷姦女網友,遭法官重判。(示意圖/pixabay)

記者翁子皓/新北報導

新北市石姓男子開價3萬約女網友小花(化名)做「床上運動」,結果遭對方拒絕,後來他與小花到KTV唱歌時,趁機在啤酒中下藥,讓小花喝酒後「斷電式昏迷」,對其性侵。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石男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石男與小花透過網路認識,他在2月3日與小花約好以3千元為代價見面、唱歌,他接著問「運動」要多少錢,小花因為不想,隨口表示要3萬,石男討價還價,改問1萬5千元可不可以,仍遭小花拒絕。

石男在2月5日上午與小花在新北市某KTV見面,他趁小花去上廁所時,將含有二苯妥因成分的藥物摻入小花的啤酒中。小花從廁所回來喝酒時,發現酒中有異常苦澀的味道,和一開始喝到的味道明顯不同,但當下沒有想太多,過沒多久她就覺得頭暈目眩,之後就像斷電般,突然昏迷,失去意識。

石男對昏迷的小花性侵得逞,不料,小花持續昏迷不醒,讓他擔心小花狀況,於是在同日下午2時許,叫救護車將小花送醫。醫師在小花的血液中驗出含二苯妥因,這是一種抗癲癇藥物,服用後可能產生嚴重暈眩、嗜睡、神智不清、昏迷等副作用及中毒現象。

全案審理時,法官認為,石男在與小花約KTV之前,就詢問過小花是否願意發生性行為,可見有下藥迷姦的動機,之後石男為滿足私慾,竟在酒中下藥,利用小花無法反抗之際,對其性侵,行徑惡劣,非一時酒後亂性可以比擬,而小花陷入昏迷,直至當日傍晚才逐漸甦醒,可見石男所用的手段具有危險性,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石男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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