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師不准學生脫口罩 一句「Attention seeker」被家長索賠百萬

兒童口罩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戴口罩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國小任教的外籍老師約翰(化名)去年疫情期間,因班上一名學生上課時想脫口罩,約翰不准,學生想去廁所洗臉,約翰也說要請人陪他去,甚至說學生是「attention seeker」(意指標新立異希望吸引注意),結果被學生、家長提告刑事妨害自由、毀謗不起訴後,家長再告民事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認為,約翰僅是遵守學校防疫規定不准學生脫口罩,「attention seeker」也是私下討論,沒有損害學生名譽,判約翰不用賠。

提告的學生家長主張,自己的兒子在去年4月8日在教室上課時,因戴口罩且天氣炎熱,教室又未開空調,兒子因流汗臉部汗濕但約翰竟不准兒子拿下口罩,兒子想去洗手間洗臉,約翰也不同意,甚至在向班上同學說兒子是「attention seeker」,讓兒子相當難堪。

學生和家長先提出妨害自由和毀謗的刑事告訴,但檢察官偵查認為,學生在校需要戴口罩是依照學校政策,而約翰告訴學生故意違反規定而引人注意,不是很健康的行為,並非主觀上有誹謗他人名譽之故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後來學生、家長又提起民事求償,要求約翰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法院審理時,約翰主張當時他並沒有不准學生去廁所洗臉,而是希望有人陪他去,而說「attention seeker」是在辦公室單獨向學生討論「attention seeking」行為,提醒他不要標新立異,從未貶損學生的名譽。

法官認為,約翰要求學生戴口罩是配合學校政策,也沒有限制學生去洗手間,只是希望同學陪同前往,加上學生也沒有舉證約翰是在何時、何地公開說他是「attention seeker」,因此駁回學生、家長的請求,判約翰不用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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