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夜半驚魂!酒醉色狼闖套房熊抱 他下跪道歉卻判無罪

▲施姓男子去年間將其位於桃園市桃園區雅房出租,去年7月間以茶看房子為由入侵女房客房內,強制性交得逞,但事後檢方以女子還延長租約為由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女學生半夜睡覺時被人強抱,她指認一名蘇姓工人為嫌犯,導致蘇男被同事圍毆、強壓下跪道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翁子皓/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女大生2020年1月在租屋處熟睡時,遭陌生男子闖入,女學生被對方突如其來的熊抱給驚醒,她死命掙脫後又被對方緊抱並用腳壓住,之後男子離去,女學生在房東的幫助下,到附近工地指認蘇姓工人就是犯人。蘇男後遭同事們毆打,並逼迫下跪道歉。法官認為,沒有確實的證據,判處蘇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女學生表示2020年1月8日凌晨在租屋處睡覺,當天房間門忘記鎖,睡到一半突然感覺有人抱住她,她醒來看到一個男子躺在身邊,並聞到一股很重的酒味,於是設法掙脫,但對方仍用力緊抱,掙扎不開下她抓對方的頭髮,還咬了男子的左手掌,才迫使對方離開房間。女學生還說,因房間太暗,看不清犯人的長相,但從門口的小夜燈,她隱約看見對方是一個瘦瘦高高的男生,身高約180公分左右,兩邊手臂上都有刺青,皮膚黑黑的,過程中都講國語。

房東表示,當她陪女學生去指認時,女學生私下跟他說,蘇男很像那天夜裡闖入的犯人,於是她就跟工地主管說蘇很像涉嫌人,主管聽到後就說要幫忙私下問蘇,結果隔天就接到公司主管的電話,說可以再過去工地,當房東陪同女學生到工地後,就看到蘇男向女學生下跪,道歉說「妹妹對不起」。

工地的主管表示,他問蘇男有沒有闖入女學生房間,非禮對方,蘇當下沒有講話,不承認也沒否認,因此認為對方被指認出來,因無法再狡辯於是默認,蘇男道歉完中午吃飯時,主管把蘇拉到空地旁邊,想勸說他要拿出誠意,但話才講到一半,就有幾個工人圍過來,工人們覺得很丟臉,因為明明是蘇男做的,但因蘇不承認,害他們要一起被指認,於是他們一人一拳打向蘇,蘇被打後跑走,一下子不見人影。

蘇男供稱,他其實沒有去過女學生的房間,他們公司大約有10幾個人住在女學生住的那間公寓,其中有3到5個人身上有刺青,主管在某天中午逼問他有無進去女學生的房間,當女學生來時,還強壓下他的身體要他跪下道歉,同事們也在後面踢他,甚至動手打他,他被逼迫下才跟女學生道歉,說自己當天是喝醉酒一時衝動。

法官調查後認為,事發當時女學生的房間很暗,她自己也說看不清對方長相,只憑刺青、膚色、身高等辨別,很難說蘇男一定就是闖入房間的犯人,又引心理學研究為證,表示人在回憶時,會加入自己的感受、信念,甚至事後才獲知的資訊,因此可能會以事件發生後的情緒或知識,來扭曲過去的記憶,進而導致張冠李戴的情況。

此外法官還認為,女學生所住的公寓,2樓以上都有出租,不能判定犯人一定是在建築公司中,而蘇男對此事保持緘默,但「緘默」並不等同於「默認」,因此以罪證不足為由,判處蘇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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