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懷3胎!豬肉販狂戰小三「每次都2次」 研究體位喊:妳爬上來的

▲▼男女、性愛、做愛、上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豬肉販偷吃小三被抓包,下場判賠正宮4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豬肉販趁正宮懷3寶時,偷吃服飾店小三被抓包,LINE中有不少露骨情慾對話,包括「每次都兩次」、「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第二次妳爬上來的」等,令正宮大受打擊,決定向丈夫、小三提告求償,日前判決出爐!

正宮主張,她2019年7月間正懷有第3胎,卻偶然發現丈夫搞外遇,小三當時為了粉飾太平,還簽下切結書,承諾斷絕這段不倫戀,若違反的話,要給她500萬元的精神賠償,沒想到事後正宮卻發現,小三竟特別幫丈夫準備一支「外遇專用手機」,不斷傳送鹹濕訊息。

正宮表示,小三明知她當時懷孕中,卻仍與丈夫相約雙人運動,並稱每次見面都做2次,而丈夫也不顧家庭的圓滿,對小三承諾會離婚,讓她心痛不已,決定向2人提告求償500萬元精神撫慰金。

人夫及小三則辯稱,2人簽下切結書後就沒有發生性行為了,還刪除之前的LINE好友、訊息,表示正宮提出的並不是簽切結書後的對話,也否認有外遇專用手機,且簽下切結書代表正宮已經原諒2人先前的行為,求償違約金500萬元實屬過高。

法院勘驗對話發現,內容包括「很想你」、「愛你」、「全身脫光」、「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太久沒做」、「你這麼愛從後面,你會比較敏感?」、「從後面好像很容易就會出來」、「受不了啊」、「每次都兩次」、「第二次妳爬上來的」等,認定2人侵犯正宮配偶權。

法院依法認定,正宮仍可向人夫與小三提告求償,審酌人夫目前正在賣豬肉,月入2萬5千元,小三經營服飾店,2019年收入9萬餘元,判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40萬元精神撫慰金;至於正宮求償違約金的部分,由於她提供的是簽下切結書前的對話,對於是否在簽訂後仍持續不倫戀,證據仍不足,因此僅針對侵害配偶權部分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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