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貪!三灣鄉長涉132件貪污案起訴20人 追回1289萬黑心錢

▲苗栗縣三灣鄉長溫志強涉嫌貪瀆132案,10日被苗栗地檢署提起公訴,並被追回賄款1289餘萬元。(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縣三灣鄉長溫志強涉嫌貪瀆132案,10日被苗栗地檢署提起公訴,並被追回賄款1289餘萬元。(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利用辦理三灣鄉公所採購案、標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以及甄選清潔隊隊員機會,涉嫌貪瀆案,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10日對溫志強等20人提起公訴,並於偵查中交回收得賄款新臺幣1289萬8100元。

苗栗地檢署表示,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獲悉相關情資後,由苗檢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4月13日對三灣鄉公所及廠商共48處執行搜索,經專案小組複訊相關人等後,將被告温志強及鄉民代表呂金城聲請羈押禁見,經苗栗地方法院裁定温志強羈押禁見、呂金城交保20萬元,案經檢察官偵查後,認定被告温志強涉嫌收受賄賂之工程案達129案、人事案2案及洗錢案1案。

起訴書中載明温志強涉案重要工程包括:
1.三灣鄉辦公廳舍重建工程案,收受賄賂150萬元。
2.三灣鄉公所光電系統土地標租案,收受賄賂70萬元。
3.圍標三灣鄉多處工程案,以得標金額8%左右收受賄賂,洩漏工程底價供廠商圍標,相關涉案工程共73件(部分工程不及交付賄款便遭查獲),收得賄賂款項739萬4100元。
4.三灣鄉公所多項委託設計監造案,以得標金額15%左右應允讓特定廠商得標,相關涉案工程共53件(部分工程不及交付賄款便遭查獲),收得賄賂款項185萬4000元。
5.三灣鄉LED節能式路燈換裝工程案,收得賄賂款項40萬元。

另外,温志強針對轄內清潔隊人員人事案收取賄賂共2案,第1案與被告呂金城共犯,收得賄款60萬元;第2案單獨一人犯案,收得賄款45萬元。

温志強也涉及洗錢案,他利用不知情母親及成年兒子帳戶存放收得賄賂款項,並以該等賄款與他人合資購買土地。

苗栗地檢署表示,此次透過長期細膩的蒐證,採取積極的團隊辦案模式,查辦不肖廠商與涉貪公務人員,以展現政府維護綠能產業發展的決心,藉此以正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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