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稱4飛彈穿台:無危害!「2情況曝光」才會發防空警報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大陸解放軍昨(4)日狂射11枚東風系列彈道飛彈,有4枚穿越台灣上空。對此,網友質疑,「經過頭頂卻沒有收到警報聽起來,就是怪怪的。」查詢民防指揮管制官網,要在2種情況同時成立,也就是「獲知敵機或不明機航跡,判定有進襲台灣本島和澎湖地區可能,並進入警報發放線以內」,才會下達緊急警報命令。

▲▼共軍實彈射擊軍演,日本防衛省:4枚飛彈經過台灣上空。(圖/翻攝日本防衛省)

▲共軍實彈射擊軍演,日本防衛省推定:4枚飛彈經過台灣上空。(圖/翻攝日本防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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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PTT表示,飛彈看起來是有經過台灣的上空,國防部好像也沒否認,判斷落點不在領土上,不刻意去攔截的確很合理,不過原PO質疑,「有經過頭頂卻沒有收到警報聽起來,就是怪怪的。」

對此,原PO好奇拋問,「發佈警報有哪些條件啊?真的要判斷飛彈可能掉在領土上,才會發出警報?如果是這樣的話聽到警報才開始跑,不就來不及了嗎?」

▲▼共軍,軍演,中共,解放軍。(圖/路透社)

▲解放軍實彈演習。(圖/路透社)

底下網友也各個一臉問號求解,「我也想知道嚴格的定義或值得參考的SOP」、「問題在於軍方系統是閉路封鎖,你要怎麼Real-time?」、「演習還沒結束啊!今天要不要公佈有差嗎」、「1.落點不再島內、2.常規彈頭破壞力不會造成影響」、「沒什麼威力的地震都在那邊響警報了,這個飛彈如果掉下來可是會死幾十到幾百人的耶,合乎提前警報的定義吧」、「北韓發飛彈,日本判斷無危險性,還是發警報耶」。

有網友也查閱民防指揮管制所發布的「我國臺澎地區防空警報發放程序為何?」關於防空警報定義,「係指自臺灣本島沿海邊緣七十浬(八十哩)為警報發放線,澎湖地區沿海邊緣起六十五浬(七十五哩)為警報發放線,在空軍作戰指揮部空中管制中心(簡稱ACC)獲知敵機或不明機航跡,判明有進襲臺灣本島及澎湖地區之可能,並進入我警報發放線以內時,即下達緊急警報命令。」

警報發放地區分五區:可分區或全區同時發放。
(一)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
(二)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
(三)南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四)東區:花蓮縣、臺東縣、宜蘭縣。
(五)澎湖區:澎湖縣。

警報發放種類:緊急警報、解除警報及試放警報。
(一)緊急警報: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鳴十五秒長音一次,續鳴兩個五秒短音,均間隔五秒。連續鳴三次,計一百十五秒。
(二)解除警報:喔……………。鳴九十秒長音一次。
(三)試放警報:喔……………。鳴九十秒長音一次。

▲▼             。(圖/翻攝民防指揮管制所)

▲首先要接獲敵機或不明機航跡後,接著需判定有襲擊本島及澎湖地區之可能,才會下達警報命令。(圖/翻攝民防指揮管制所)

至於為何不擊落飛彈或公布軌跡?國防部4日晚間也發表聲明回應,第一,為何不擊落飛彈,因為彈道飛彈發射後的主要飛行路徑位於大氣層外,對飛越的廣闊地面區域並無危害,故各國的飛彈防護系統,均以落彈點的解算為關鍵。

第二,為何沒有發布防空警報,國防部表示,國軍運用監偵系統,可精準掌握中共發射的東風系列飛彈彈道,並預測其落點為東部海域,對本島地面不構成危害,乃據以完成戰備應處,符合接戰規則,因此未發布防空警報。

第三,為何不公布相關資訊,國防部強調,考量到中共飛彈射擊以威懾我方為主要目標,為保護國軍情監偵作業能量,決定不公布相關飛行路徑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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