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漁網會捕人!自潛員險「卡頭」遇害 暴露「刺網實名制」死角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與友人潛水時,友人險遭目視約30公尺的廢棄漁網「卡頭」遇害,最後憂破壞海洋,與友人合力清理。(圖/陳志璿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與友人潛水時,友人險遭目視約30公尺的廢棄漁網「卡頭」遇害,最後憂破壞海洋,與友人合力清理。(圖/陳志璿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下同)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上月與友人潛水時,卻在基隆禁止採捕的望海巷潮境海灣資源保育區內,差點遭一張目視約30公尺廢棄漁網「卡頭」受困;只是儘管陳男友人險遇生命危險,但官方初判該廢網為拖網,並非行政院推行的「刺網實名制」納管漁具,恐成生態、人身安全死角。國民黨基隆市長參選人謝國樑認為,這事透露政府在漁業廢棄物管制的問題仍有疏失,不論是刺網或拖網,漁業產生的廢棄物本就不應滯留在海洋。

陳志璿受訪表示,6月22日上午出船訓練,海況是一年中難得極好的一週,結束後帶一位友人一起去保育區內潛水;不料在一次他和潛伴(指上述友人)上升水面的過程中,赫然發現潛伴頭上有張大網飄了過來;當下自己稍微緊張了一下,怕潛伴直接卡住沒辦法出水,所幸網子不在潛伴正頭頂,沒有造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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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璿說,其實當天海況超好,他本想好好享受海洋生態,不過既然都看到(漁網)也不能不管,「拆漁網是我一直以來都會做的事」,以免飄到外海,掛在像是鯨魚等大型海洋生物上。

根據陳志璿說法,他遇到漁網的地方位處長潭里漁港北北東方向,推測漁網可能是從漁港漂至保育區內。陳志璿表示,整張打開大概有30米寬。

讓陳志璿氣憤的是,望海巷潮境海灣資源保育區其實連釣魚都不行;此外,該漁網上並未寫明漁船編號。陳志璿憂心,如果廢網不清除,覆蓋在珊瑚上,會造成大面積珊瑚死亡;若魚卡在上面死掉,會招來更多的魚來吃屍體,變成不停循環的「大屠殺」,更甚者,若有自由潛水員在下潛過程中卡到,除非反應很快或非常冷靜,不然基本上會造成生命危險。

陳志璿也透露2年前曾在相同位置拆除幾十公斤的廢棄漁網,當時諸多魚蟹卡在上面,讓他相當難過。「那根本是水下屠宰場,沒有意義的大屠殺。」陳志璿說,政府劃設保育區來保護海洋生態,卻被這些廢棄漁網破壞殆盡,從珊瑚到海洋生物甚至潛水員的安全無一倖免。

事發後與陳志璿曾聯絡過的基隆市府產發處海洋科臨時人員廖先生說,從照片來看,經他與海巡初判該廢棄漁網,可能不太像刺網,應是拖網,類似燈火漁業用的漁網。

基隆市府產發處海洋科科長蔡馥嚀也表示,有傳廢棄漁網照片給經驗老到的漁民判斷,對方初判非刺網,因為刺網較透明、清透、看不出有一層網子;只是該漁網可能泡水太久,上面長東西,漁民也不能確定。蔡馥寧說,她本來要去看現況,但詢問海科館後發現是幾周前的事情,網子大概已處理掉了,無法看到實體。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與友人潛水時,友人險遭目視約30公尺的廢棄漁網「卡頭」遇害,最後憂破壞海洋,與友人合力清理。(圖/陳志璿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非刺網未納實名制 恐成生態、人身安全死角

自2016年設立望海巷潮境海灣資源保育區後,東側南起長潭里漁港北防波堤燈塔,至海科館復育公園東北最外側礁石,西緣則為南起長潭里漁港北防坡堤延伸至平浪橋交點,直至海科館復育公園東南角落,共約15公頃的海域中,基隆市府禁止一般人以任何方式採捕(含徒手及沿岸垂釣等)水產動植物或破壞棲地,唯經通過基隆漁會核准民眾,可於當年11月至隔年6月採捕經濟型海菜(藻),並限徒手方式進行,違者可罰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

加上行政院2021年1月14日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刺網實名制)。依規定,經核准從事刺網漁業的漁民,須在兩端浮球及至少一個浮子上,清楚標示漁船統一編號,違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並沒收其採捕或載運的漁獲及漁具。另2022年元旦起,漁民攜帶刺網漁業漁具流失,未依規定通報當地政府者,可罰3萬至15萬元罰鍰。

然而,在行政院長蘇貞昌2022年6月2日宣布刺網實名制完成率已達百分百,全數漁船5200多艘均已完成標示的背後,恐出現「非刺網」破壞生態、奪人命的政策死角。畢竟即使保育區內禁止採捕,難保外海的漁網不會隨海流漂入,而當這類漁網未標示擁有者,也難以追究責任。

廖先生就說,目前只有刺網須實名制,官方會巡邏停在港邊船隻,以岸邊查緝為主做源頭管理,海上或海外飄回來、或卡在海底很久的漁網,目前沒辦法去預防。

蔡馥嚀則指出,基隆常看到捕棒受網及拖網,使用這類的漁民通常不會在近岸12海浬內作業,但漁網斷裂後可能會漂流進岸,而刺網及籠具則會在3海浬內使用。基隆先行刺網實名制,是因為過去底刺網卡珊瑚礁,造成環境影響比較嚴重,所以對底刺網做實名制,但現在政策是所有刺網皆須實名制。

蔡馥嚀也指,現在基隆有資格使用刺網的漁船不到20艘,實際作業不到10艘,基隆市府對這些漁船有查核機制,每周都會查核有作業的漁船,也有資料庫可以比對。

針對尋獲或接獲海岸出現網具,蔡馥寧表示會有3項處理流程:第一、不管是否在保護區內,只要有人通報,都會先想辦法處理網具;第二、針對網具型態,會判斷是否為刺網、海漂垃圾,或作業中的漁網;第三、判斷是否違規,保育區內有許多監視器,可以回推是否有可疑的漁船違規作業。

對於非刺網有辦法查核嗎?蔡馥寧說,目前只有針對刺網實施實名制;她也透露,有很多漁民或ㄧ般民眾在海上看到浮球,會誤解是刺網沒標示,但實際上可能是籠具或其他漁具的浮球,這是執行上的困擾。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與友人潛水時,友人險遭目視約30公尺的廢棄漁網「卡頭」遇害,最後憂破壞海洋,與友人合力清理。(圖/陳志璿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謝國樑:不論刺網或拖網,漁業廢棄物本不應該滯留海洋

對於海洋科人員初判可能非刺網,而是燈火漁業用的拖網,但其他廢棄漁網漂流到保育區,同樣可能造成環境生態傷害,且這次還差點造成自由潛水人員卡住,是否認為維護海洋,其他漁網也該比照刺網實施實名制?

謝國樑表示,「我認為這次事情也透露,政府在漁業廢棄物管制的問題仍有疏失,不論是刺網或是拖網,漁業產生的廢棄物本身就不應該滯留在海洋,我認為應該先以公聽會的方式了解漁業行為產生的相關廢棄物,蒐羅各方的觀點,並制定一個雙方都能夠接受的管理辦法,做好管理。」

至於海洋科人員稱目前僅以岸邊查緝為主做源頭管理,海上或海外飄回來、或卡在海底很久的漁網,目前沒辦法去預防,是否認為市府該增加或加強巡邏海中廢棄物,並藉以消除?

謝國樑回應,「我認為要有層次性的方式來處理,首先中央政府應該要與週邊國家有一個漁業廢棄物管制的共識,其次是中央要有統一管理辦法,並且各縣市要有相同的管理力度,最後由環保署調度人力資源,定期巡邏清理相關海洋廢棄物,才能永續海洋生態。」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與友人潛水時,友人險遭目視約30公尺的廢棄漁網「卡頭」遇害,最後憂破壞海洋,與友人合力清理。(圖/陳志璿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與友人潛水時,友人險遭目視約30公尺的廢棄漁網「卡頭」遇害,最後憂破壞海洋,與友人合力清理。(圖/陳志璿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自由潛水教練陳志璿與友人潛水時,友人險遭目視約30公尺的廢棄漁網「卡頭」遇害,最後憂破壞海洋,與友人合力清理。(圖/陳志璿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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