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遭打腳底塞櫃子!托嬰中心老闆告虐童師求償 反被抓包造假

▲▼議員張維倩收到家長陳情,稱托嬰中心幼童竟遭強塞櫃子、爆打腳底。(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新北市淯薪托嬰中心2019年爆發虐童事件,震驚社會。(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淯薪托嬰中心2019年被踢爆虐童事件,托育員用木製鍋鏟抽打幼童腳底板,還把幼童塞進櫃子處罰,時任托嬰中心主管夏惠娟出面回應卻嗆聲「你想怎樣」,引發眾怒,托嬰中心遭人潑漆砸蛋,還被新北市府罰款與勒令停辦1年,黃姓負責人怒告夏婦與2名虐童托育員求償共300萬元,法官查出黃男讓托育員超額照顧幼童又疏於監督,應自負7成到8成責任,判夏婦3人僅須賠償共30萬元,可上訴。

本案源於2019年1月間,受害幼童的家長找民代開記者會,揭發淯薪托嬰中心托育員涉嫌虐童,並公布1位幼童遭托育員用木製鍋鏟抽打腳底、將整個人強塞進置物櫃處罰等驚悚畫面。

當時61歲、擔任淯薪托嬰中心主任的夏惠娟出面否認施暴,辯稱只是情緒失控,至於為了什麼原因,她聲稱「這個我拒絕回答,我只能跟大家說,抱歉,再見,謝謝」,被質疑是否長期施暴,她反嗆「那你想怎樣,請你告訴我」、「打,是偶爾為之,不是常常」等語。

夏婦的囂張態度引爆眾怒,淯薪托嬰中心遭人潑漆、砸蛋,還被新北市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罰鍰30萬元、停辦1年並公布托嬰中心與負責人黃聖凱全名,夏婦與另2名虐童托育員江佩柔、陳慧婷(改名陳姷熙),被起訴強制、傷害等罪嫌,一審判3人各9月、1年4月與8月徒刑。

監察院也糾正新北市府疏於監督淯薪托嬰中心,但黃男不服受罰,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成功推翻罰鍰30萬元與停業1年處分,判決結果引起議論,行政訴訟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仍在審理,黃男另提本案向夏婦3人求償。

黃男主張,夏婦3人明知淯薪嚴禁對幼童不當管教,卻違反聘約擅自打罵幼童,導致托嬰中心受罰、被撤銷獎勵,托嬰中心與他妻子在隔壁設立的淯馨幼兒園招生也受連累,估計2年短收逾160萬元盈餘,他與妻子更被說成知情不報、十惡不赦的虐童共犯,飽受身心煎熬,要求夏婦3人各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

夏婦3人反批黃男只給她們月薪2萬多元到3萬出頭,聘約卻片面規定違約金300萬元,很不公平,且黃男至今還沒付清應給她們的薪水。夏婦3人更爆料打幼童腳底板「是以前老師流傳下來就這麼做」,黃妻知道她們會「不當管教」,卻從沒糾正,反而給她們「有你真好」、「看見希望」之類的好評,代表默許。

至於為何體罰時要躲開監視鏡頭,夏婦宣稱不論用什麼方式體罰,家長看到都會不舒服,但小孩「屢勸不聽就要處罰」,她們只會告訴家長因為小孩犯錯有處罰,但不會明說處罰方式。

江女還辯稱,幼童腳底板肉厚,用木製鍋鏟打起來響亮,較有嚇阻效果,小孩挨打可能有些痛,但不至於受傷,更未達虐待程度,她是因為幼童調皮勸不聽才體罰,絕非出於惡意,且淯薪師生比例嚴重失衡,要照顧這麼多學齡前兒童,不得不採取「雖不適當,但尚屬輕微管教方式」。

法官無法認同夏婦3人對幼童動粗體罰,但查出黃男夫妻被控虐童雖獲不起訴,可是申報托育員名單有不實之嫌,還刻意向社會局短報托育幼兒人數,比實際人數約少10人,且招收38位幼兒應備8位托育員,卻僅聘5人,其中只有2人有保母證照

法官並指出,黃男事發前3年報稅資料顯示,淯薪招生越多、申報的虧損越多,本案卻以夏婦3人影響招生、造成停業損失為由求償,無法採信,加上黃妻每天坐在幼兒園辦公室處理行政事務,疏於巡查托育狀況,也有監督不周之責,甚至事發後,還有掩飾實情的意圖。

法官認定夏婦3人因超額照顧幼童的龐大工作量,造成身心失衡,事發後被判刑留下前科,又自行向受害幼童家屬道歉賠償,所受精神痛苦遠高於黃男夫妻遭網友臭罵的不堪,黃男確實還欠夏婦3人3萬餘元到4萬餘元薪水,本身也有過失責任。

法官據此免除江女與陳女8成賠償責任,將2人應賠金額從30萬元各減為6萬元,另免除夏婦7成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從60萬元降為18萬元,3人合計應賠黃男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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