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粉肉搜女直播主家當鄰居 破門入侵麻繩綑綁...餵藥囚禁8hr

▲▼             。(圖/記者賴文萱攝)

▲恐怖男粉肉搜女直播主住家當鄰居,破門入侵綑綁!餵藥囚禁8小時。(圖/民眾提供)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雲林一位35歲的廖姓男子,愛上一名住在高雄的許姓女直播主,但因告白後遭到她封鎖,心生不滿,在網路肉搜到許女在高雄的租屋處,竟南下租屋變成她的鄰居,住進她隔壁房。今年1月時,廖男趁許女返家時破門入侵她的房間,以手銬、麻繩銬住她雙手,期間更2次逼迫許女吞安眠藥,囚禁她長達8小時之久。許女趁廖男鬆懈沉睡後,逃到超商報案求救,檢方後依強盜、妨害自由等罪將他起訴。

根據起訴書內容,廖男向許女告白後遭到封鎖,隨後肉搜到許女高雄租屋處,便向房東承租房間,後反應房間漏水要求換房,直接換到許女隔壁房居住。後來,廖男因缺錢花用,今年1月11日晚上6點,埋伏在許女房間外,等待她返家後破門入侵。

廖男先以手銬、麻繩等器具銬住許女雙手,並以束帶綁住雙手大拇指,還持預藏的水果刀揮舞,要脅許女就範後,拘禁她長達8小時之久,期間並兩次逼迫許女服用含第四級毒品Estazolam的悠樂丁錠安眠藥,導致許女神智不清、無法正常思考。

之後,廖男命令許女交出200元現金、金融卡5張、信用卡3張、身分證、健保卡、駕照、PIXEL4橘色手機、鑰匙1串,總共損失2萬4200元,另脅迫許女提供提款卡密碼,意圖盜領帳戶的現金。

許女假意配合後,廖男鬆懈心防沉睡,許女見機趁隙逃逸至鄰近的便利商店委請店員報案,經員警接獲報案後派員馳赴現場,見許女手上仍上有手銬、麻繩等拘禁器具,手腕部分也有明顯之紅腫勒痕、傷痕,將廖男帶返回分局偵辦。

高雄地檢署審查後,依犯刑法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第330條第1項侵入住宅、攜帶兇器加重強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第4項以強暴方法使人施用第四級毒品等罪嫌,將廖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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