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類人」移除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孕婦、產後6周內經醫師評估可使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陸續公布口服抗病毒藥物可使用對象,一度把吸菸納入風險因子。但指揮官陳時中今宣布,專家開會後認為證據不足,因此把「吸菸」或「已戒菸者」從風險因子中移除。

陳時中表示,之前有把吸菸或已戒菸者納入風險因子,但5/21專家開會討論後,認為證據不足,所以要把條件移除,國外事實上有列吸菸和已戒菸者,都有搭配其他風險因子,所以把這兩個風險因子拿掉,在台灣並不會有影響,範圍也不會變小,因為其他任何一個因子就可以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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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修訂的適用條件,高風險因子包含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僅適用Paxlovid,不適用莫納皮拉韋)、慢性肺病、肺結核、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BMI大於30、影響免疫功能疾病。

▲▼5/23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另外,專家在開會中也決議,孕婦和產後6周內的婦女口服抗病毒藥物的適用條件,要經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可以使用,並不會強制使用。

▲▼孕婦與產後6產內婦女Paxlovid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孕婦與產後6產內婦女Paxlovid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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