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獎女作家騎單車遭追撞亡 50歲外送員無力賠500萬下場出爐

▲▼陳柔縉遭追撞身亡。(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金鼎獎作家57歲陳柔縉,去年10月遭外送員追撞,搶救3天不幸離世。(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投身台灣文史寫作30年作家陳柔縉,去年10月15日騎單車行經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上,遭賴姓男外送員追撞,導致她顱內出血,搶救3日後仍宣告不治,享年57歲。50歲的賴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審理時,因無力負擔陳柔縉家屬所提新台幣500餘萬元賠償,調解不成立。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現就讀碩專班未婚的賴姓外送員(50歲),去年10月15日傍晚剛送完單準備返回住處,在行經淡水中正東路二段往三芝方向時,卻因為超車不慎,撞上騎著單車行駛在道路右側的陳柔縉,導致陳頭部重創、顱內出血,緊急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治療3天後,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 陳柔縉遭外送員追撞,搶救3日仍不幸離世 。(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   陳柔縉遭外送員追撞,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去年10月19日士林地檢署會同法醫相驗陳柔縉死因時,賴男也在一旁陪同,他認錯不認罪,還向檢察官強調,當時他的時速僅有20公里,在超車時不慎撞上騎著腳踏車的陳柔縉,但其說詞不被檢察官採信,被依法起訴。

士林法院一審,審酌賴男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而貿然前行,導致陳柔縉重摔死亡,讓她子女痛失至親,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考量他坦承犯行,有意賠償家屬損失,但因無力負擔家屬所提新台幣500餘萬元金額,而未續行調解或和解程序,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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