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男戀國二少女「嘿咻26次害懷孕」 小女友求情:我是自願的

▲▼情侶。(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明明知小美未滿16歲,仍與她發生26次性關係,導致其懷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莊智勝/台中報導

台中市就讀高中三年級的阿明(化名)109年3月底透過網路認識就讀國二的女學生小美(化名),2人進而交往成為情侶,但阿明明知小美年滿14歲、未滿16歲,仍與她發生性關係多達26次,直到小美懷孕2人戀情才因此曝光。台中地院法官審酌,阿明事後已與小美雙親達成協議及談妥後續處理,且對方也表明願意原諒,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阿明於109年3月28日在網路上認識小美,2人交往了3週後,阿明才知道小美就讀國中二年級、年僅14歲,但2人仍於110年2月6日偷嚐禁果,發生了第一次性行為。

隨後交往期間,阿明又與小美以每周2次的頻率,一共發生了26次性關係,最終導致小美懷孕,經告訴母親後,全案因此曝光。小美警詢時還替男友說話,表示每次發生性行為時,阿明都有經過她的同意,「我是自願的,我沒有要對他提出告訴!」事後雙方家長也積極商議,就小美即將生產後處理方式達成共識。

台中地院法官考量,阿明犯後深具悔意,且其就讀高中三年級,即將參加統測,並無工作收入;而小美的母親也表示,雙方家長有談過了,「願意原諒阿明」。因此法官認為,阿明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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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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