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單獨在車上!遭23歲男「開車門扯髮+爆咬」 錢被搶走還全身傷

▲▼車子,駕駛,安全帶。(圖/翻攝自pixabay)

▲花花遭到鍾男搶奪財物。(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自pixabay)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一名女子「花花」(化名)日前獨自一人將車停放在路邊,卻突然遭一名陌生的鍾姓男子強拉車門搶劫,過程中花花還遭到鍾男拉扯頭髮、咬傷手臂,近乎四肢、臉部都有受傷。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鍾男2年7月徒刑。

判決指出,鍾男於日前步行經過桃園平鎮區某巷弄內,見到花花把車子停放在路邊,且獨自一人在車內,竟然就上前開啟駕駛座車門,並開口向花花借錢,遭到花花拒絕後,鍾男竟惱羞將人推向副駕駛座,接著進入駕駛座並關上車門,而他為了奪取花花的手提包,不僅控制住花花的雙手,甚至還不斷拉扯對方的頭髮。

更誇張的是,正當花花打開副駕駛座準備逃離時,鍾男竟張口咬住她的右手,讓對方不能抗拒,也導致花花因此鼻子擦傷、右手擦傷、左手臂擦傷、左大腿、小腿挫傷等傷害。鍾男取走花花的錢包後,還向對方恫嚇:「別靠近我,我有刀」之後才徒步離去。另外,鍾男被捕後,花花也於庭上證稱,「當時鍾男抓著我的頭髮,將我的頭往下壓,實際時間我不知道,但我覺得滿久的,應該有3、4分鍾。」

法官審酌,鍾男犯下此案時年紀為23歲,自承因朋友介紹而從台南前來桃園謀求工作,因尋覓工作過程不順利,身上現金花用完畢,為購買食物充飢而犯下本案,其犯罪之情狀顯可顯憫恕,且強盜取得之財物價值非鉅,僅花用其中現金70元在便利商店購物,因此酌減其刑,依犯強盜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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