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關鍵重判狠父噴槍奪命!媽忍椎心痛鎖骨下刺青 曝對女兒的思念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鄺姓男子在前年1月帶女兒前往加油站洗車,但沒想到女兒卻遭噴槍的高壓氣體灌進肺部,釀成臟器破裂死亡。鄺男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輕判1年10月,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鄺男傷害兒童致死,改判有期徒刑10年,並說明改判有3大原因,而女童母親表示含淚表示至今仍非常難過,還在鎖骨處刺下對女兒思念。

▲女童遭噴槍奪命,生父二審逆轉遭重判(圖/記者洪靖宜攝)

▲女童遭噴槍奪命,生父二審逆轉遭重判,女童母親出面回應。(圖/記者洪靖宜攝)

▲女童遭噴槍奪命,生父二審逆轉遭重判(圖/記者洪靖宜攝)

▲女童母親於鎖骨處刺下對女兒思念。(圖/記者洪靖宜攝)

得知高雄高分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將鄺男改判其10年徒刑,女童媽媽出面表示:「孩子當初死得相當無辜,但嫌犯矢口否認,現在終於含冤昭雪,得到這欣慰消息,感謝各界幫忙,真的激動又感激,嫌犯一路為自己辯解,當時一審只判1年10個月實在太輕,感謝檢察官也都沒有放棄任何資料,有採集到科學證據。」她說:「想還給我女兒一個真相,真相只有在現場的人知道,為何孩子腹中有藥物殘留,跟噴槍致死的致命傷口。」

她也對已逝的女兒說:「媽媽總算有一絲絲努力過後的希望,雖然法律路還很漫長,但不會放棄任何希望,而因為思念女兒,在女童去世半年多後,她也在鎖骨下方刺著「You are always in my heart.」,女童媽媽說,她一直在我心中,一刻都沒有忘記,想起當時到醫院看到她臉部頭部腫脹像一顆球,到現在還是很難過。

▲女童遭噴槍奪命,生父二審逆轉遭重判(圖/記者洪靖宜攝)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圖/記者洪靖宜攝)

而改判原因,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指出,第一、鄺男所持的噴槍所噴擊高壓氣體之壓力值高達7.7公斤,但女童僅3歲,她手指最長5.3公分,但噴槍最窄也要5.5公分,以她氣力和手掌大小要操作噴槍是無法單手持握,放進自己口腔按壓。

另外,鑑定報告認為有異物刺激到喉頭會反射防禦作用,會造成嘔吐或不舒服,即便女童自行按壓也無法立刻壓到那麼大壓力,也沒辦法持續按壓。第三、並不是女童自己放入口腔,勘驗現場監視器,影片中沒有發現女童有把玩或碰觸噴槍的動作,大部分時間這隻噴槍都是在鄺男手中,依照3理由認為噴槍並不是女童自行放到口腔內。

而藥物反應部分,他指出女童之前有感冒,持續20天服用感冒藥,身上有驗出跟感冒藥物相同成分,不能據此來說鄺男有餵藥物的結論。而鄺男從頭到尾堅稱主張沒有殺親生女兒的動機,且及時送醫,合議庭認為他有傷人犯意造成死亡結果,因此改判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10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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